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41 |
分 类: | 党派团体提案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41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9〕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41 | 分 类: | 党派团体提案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41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9〕5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41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9〕5号
船营区政协:
贵单位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公交站点设划排队上车标识的建议》(第64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公交集团在青林街、新吉林等21处始发站、终到站设置了排队护栏、上车标识,同时也安排了专人维护站台秩序,使乘车秩序得以优化,形成了自觉排队乘车的良好风气。正如您在建议中提到,乘车秩序关乎城市文明程度,需要社会各界力量共同参与,对城市交通文明共同建设。例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以及交管部门开展的“大雁行动”,均是通过志愿者来维护站台秩序,起到了良好的优化乘车秩序的作用,特别是对于途经多条线路的复式站台,虽不能完全实现排队乘车,但是能够有效地引导乘客有序乘车,使我市精神文明建设提升了一个档次。
我们呼吁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维护站台秩序中来,也希望更多的市民能够自觉维护站台秩序,形成排队乘车或有序乘车的良好习惯。同时,也将建议负责施划道路标志标识的交管部门对公交站台设置排队区的标识,建议负责公交站台建设的市政部门在大型枢纽站设置护栏,进一步促进城市文明形象的提升。
针对您提出设立“自觉排队日”的建议,我市每年在九月中下旬开展全国性的“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都会举办“排队日、让座日”主题活动。届时,将有工作人员深入我市主要站台,引导乘客排队乘车、有序乘车,引导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抱小孩的乘客让座。今年,我们将继续开展此项活动,增强市民文明乘车的意识,提升我市的文明程度,提升城市软实力。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的关注,在此我们也诚挚邀请您与我们一道,为推动城市公交发展,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共同努力。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