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36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9〕10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36 | 分 类: | 委员提案 ; 议题案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交运议字〔2019〕10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4日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4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9〕10号
张加顺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公交车安全员的建议》(第54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的夯实公交安全薄弱环节,配备司机防护、车辆防爆设施和器材的建议,目前,我市公交车上均配备了8kg灭火器2个,逃生锤3-6个,发动机舱内自动灭火装置(灭火弹)2-3个,乘客门手控应急开关5个、电控2个,新上线的300台纯电动车车厢内还配有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电池舱配有专门的自动消防系统,高温时会自动启动,大大的提高了公交车辆遇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逃生能力。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发展科技兴安,有效发挥人防、物防、技防的安全防范效果,结合GPS智能调度系统,实现对所有车辆实时定位、实时监控、视频存储等功能,包含一键报警在内,遇突发事件或发生交通事故时,按下车上报警按钮,智能调度系统后台可收到相应信号并进行下一步处理。
同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制定的《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和上级部门的相关要求,我们已着手开展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改造工作,按照公交车结构安全技术及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等国家标准要求,落实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有关强制要求。现已完成在用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现状和台数的全面摸排,确定了各类型结构车辆适用的防护形式,对市场上的商品也已开展调研。待资金落实后,即可开展安装改造工作。
关于您提出的增设安全员的建议,为了提升行车安全,我们早在几年前就已落实一岗双责的方式,使驾驶员兼任安全监督员,保障车厢安全。但随着上级部门和其他省份推出了一些行车安全方面的要求后,我们也认识到当前安全行车面临的严峻形势,按照上级部门规定设置专业、专职的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是极为必要的。所以,我们建议此项工作通过政府采购,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在车厢内设置专业的安保人员,实现加强安全防范,确保乘客安全的效果。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公共交通的关注,在此我们也诚挚邀请您与我们一道,为推动城市公交发展,提升城市交通文明程度共同努力。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