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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34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题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交运议字〔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34 分  类: 委员提案 ; 议题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6月1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交运议字〔2019〕12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6月14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912

    

贾春城委员 

  您在2019年两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公路绿化美化工作的建议》(第523号)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我市公路绿化现状 

  (一)同心协力发展我市农村公路绿化事业 

  我市绿化工作由市林业局(绿化委员会)具体负责,包含了村屯绿化、河道两侧绿化、农村公路两侧绿化等。每年农村公路绿化工作包含在一年一度农委(现为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人居环境整治的“六清”工作之中,交通行业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也包含在以“六清”为重点的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之中:绿化工作由绿化委员会负责,土地确权工作由农委组织的“六清”工作负责,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农村公路专项整治和绿化的具体实施,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干线公路专项整治和绿美化的具体实施,对农村公路路域整治、绿化工作提出标准,具体绿化情况成果由市级政府组织的年度检查结果确定。2019年我市农村公路计划完成绿化美化942.48公里。 

  (二)加快我市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工程建设,进一步提升农村公路绿化水平。 

  2017年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对全省农村路“畅返不畅”情况进行调查,我市有3338.385公里农村公路评定为“畅返不畅”道路,这些道路属于制约百姓出行、走向幸福的瓶颈。截止目前,我市2018年已由各部门共同完成876.5公里,按照省厅脱贫攻坚方案要求,2019年我市应完成2308.5公里畅返不畅任务。按照省政府文件要求,以各地区政府为主导,必须在2019年内完成本地区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工作任务,这是政治任务。2019年初,市交通部门已召开年度工作布置会,按照省政府、省厅文件,要求各县(市)区加大资金投入完成农村公路畅返不畅工程,同时完成绿美化种植、补植工作,目前各县(市)区已开始着手进行设计。 

  二、公路绿化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公路绿化投入机制不活 

  公路绿化投资渠道单一、缺乏绿化建设资金。目前我市公路绿化资金仍以政府投入为主:国省干线及专养县道,由各县(市)、城区公路管理段从年度拨付固定养护资金中列支使用。非专养县道由各县(市)区交通主管部门由年度转移支付拨付(杯水车薪)。其它乡村、屯道路的绿化由乡镇自行筹措。每年利用市农委组织的“六清”工作、交通部门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由林业部门友情提供树苗、树种予以大力支持,突击栽种。所以真正能够筹集到的固定使用在绿化工程上的资金严重缺乏,解决绿化用地、资金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等问题方面办法不多。 

  (二)公路两侧绿化美化空间不足 

  我市国省干线公路两侧设计、施工绿美化空间满足要求;农村公路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自2003年开始加快建设步伐,市各县(市)区由于政府财政能力有限,无法完全解决农村公路两侧占地问题,以至于公路两侧绿美化空间不满足要求。 

  按照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2014年吉林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实施意见》、2015年《吉林省2015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2016年我市出台的《吉林市农村公路陆域环境整治和绿美化实施方案》、2016年我市出台的《吉林市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2017年我市出台《2017年全市“六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至2017年经会议通过,2018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开始实施,我市将农村公路陆域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全市“六清”工作,将“六清”工作纳入国家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之中,由市政府农委牵头开展“六清”工作,结合各县()区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农村公路陆域环境整治工作,并将农村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的确定明确交由农委督导各县()区政府完成。 

  2017-2018年通过我市农委组织的“六清”工作,结合交通部门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近两年已初见成效。按照市交通运输局要求,凡是新改建农村公路必须先做好路域环境整治工作,由地方政府负责先解决公路两侧绿化占地、排水边沟的规划位置,然后该项目才能纳入计划管理,否则不予批准。各县(市)区现已作出2018-20203年整体规划,20172018年吉林市已完成2874公里的路域环境整治工作。 

  由于条件所限,目前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不完全,不能给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打开工作面,无法拓宽道路两侧应有的绿化美化空间。尤其是四个区,路树普遍栽植在公路路肩上,不符合“四好农村路”建设标准。 

  (三)公路绿化美化档次较低 

  目前我市各级政府预算资金捉襟见肘,无法在农村公路绿美化工作上投入较多资金,也造成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效果不能得到很好的提升,公路绿化美化没有形成地域特色,绿化档次不高。 

  (四)公路绿化成果保护不好 

  农村公路建设完成后交由地方政府负责养护、维护。由于公路绿化投资期长,见效慢,管护成本高,加之后期采伐手续繁琐,利益分配不明朗,企业、个人对公路绿化管护积极性不高,承包方不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对公路绿化成果的管护,造成当年绿化成活率高,后续抚育管理跟不上--“重建轻养”。 

  三、对以上问题、提案建议的答复 

  1.交通部门只是行业管理部门,无法要求各级政府落实资金,建议由省人大会议以立法的形式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825号)文件要求的“县道25000/公里、乡道10000/公里、村道5000/公里”养护资金投入,将此项工作不只是停留在文件中,而是作为全省各级政府年终绩效考核内容,真正落实到实际,为吉林省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开展做好有力支撑、强力铺垫,从根本上解决“重建轻养”的问题,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为农村公路绿化建设提供固定的资金保障。 

   2.土地确权工作的落实不应该只是行业单方面的事情,应该由政府出面将此项工作实打实的落下去,不能雷声大雨点小。建议由市政府落实土地确权工作,由市政府强力督导各县(市)区政府落实确定农村公路两侧公路用地范围,为农村公路绿化工作打开工作面,拓宽道路两侧应有的绿化美化空间。 

   3.“路田分离”后,公路两侧有绿化空间,可以将该段落以正规承包方式进行发包,并进行经营,发挥区域优势。目前已有磐石、蛟河、桦甸、龙潭、等县(市)区已开展此项工作:乡村公路绿化由乡镇街与各村签订管护协议,也有一部路线承包给个人绿化。(公路路段两侧绿化树的所有权、管护经营权和收益权均归村里或个人,承包人负责路树补植、日常管护,防止人畜破坏,确保成活率保持达到90%以上,补植所需的费用以及其他的相关费用均由政府或个人承担。 

  4.提案所举示例如市区至舒兰一级路、市区至北大壶公路、口前至桦甸省级公路都是一级公路,都是有专业养护、每年有省级固定专款拨付的。 

  县、乡、村、屯道路的绿化应该以县级及以下政府投入为主导,但是在目前各级政府现有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建议用以点带面的建设方式进行,尤其是将有专业养护队伍养护的主要县级公路、旅游公路、乡级公路以及各县(市)区的文明示范乡镇周边的乡、村、屯路的绿化美化工作放在首位,由绿委指导栽种有特色、易形成区域景观带、绿化档次高的苗种。其次对于属于次干线的县、乡、村、屯道路建议栽种或补植成本小、易成活、便于养护维护的乔灌木,在现有条件下逐步发展,先以保存活为主要目标,逐步向高档次纵深发展。 

  5.公路绿化成果的好坏取决于养护资金能否真正落实、取决于养护队伍选取、取决于责权利关系的明晰、取决于管护责任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其中养护资金的落实属于首要条件--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建议由各级政府以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为切入点,以建设美丽乡村为目标,以抓好农村公路绿美化工作为着眼点,统筹考虑、分步实施、狠抓落实。通过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经过严格的检查落实,将公路绿化成果真正体现出来、保持得住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6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