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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29
分  类: 党派团体提案 ; 议题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68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交运议字〔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29 分  类: 党派团体提案 ; 议题案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668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交运议字〔2019〕17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9月29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668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吉市交运议字〔201917 

    

龙潭区政协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整治出租车行业违规行为的建议》(第66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2012年交通运输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后,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规范从业行为,提升客运服务水平,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按照省运输管理局编制的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管理系统,抓好从业人员的培训考试,把好准入关;二是为防止培训教育走过场,我们委托5家培训机构(九新驾校、佑福驾校、古城驾校、恒通驾校、吉利驾校)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三是按照《吉林省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并定期在行业内通报。对考核不达标人员进行再教育、再培训,直至取消从业资格。    

  您提出的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在运营过程中违规经营现象,反映出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政策法规、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素质问题。下一步我们在继续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准入考试外,还将依法督促出租车企业和培训机构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继续教育,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行为,提高职业素质,提升出租汽车客运服务水平。 

  二、加强重点区域监管,提升服务水平 

  依据市委编办《关于印发<吉林市城市管理执法站前支队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吉市编办事字【2014289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站前支队负责我市火车站区域(包括公路客运站换乘中心)的客运出租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及执法。自火车站东西出口投入使用以来,围绕加强站前区域管理、规范站前秩序,站前支队做了大量工作。投入资金建设了视频监控中心,在火车站东西广场多处安装了高清摄像头,实现了监控范围全覆盖,对出租车站前违章行为实施处罚,同时为了方便乘客与司机,执法局站前支队对东出口区域多处调研、反复研究,最终于5月份陆续在火车站东、西出口附近的地上部分,安装了大量的引导标识和实时电子显示屏。 

  针对存在的问题,由市城市管理执法站前支队牵头,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市公安局城管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参与配合,多次开展了阶段性综合整治,尤其加大对揽活、拉客现象的查处力度。 

  市出租办自201812月就已派驻一组稽查人员每天早9时至晚22 时驻守火车站东广场,配合执法局站前支队做好出租车的日常监管工作,还与吉林市铁路公安处交通管理支队建立了合作,不定期的对火车站西广场的出租车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您提出的学校、医院等客流密集区域管理工作,前期我们已将电大大学、北华大学两个校区、职教园区、医药学院等学校放假及周五出行集中时段纳入驻点监管范畴,将温州商城、大福源、百货大楼等商贸区域纳入每天巡查范畴,下一步我们将针对您提出的医院区域,加强部门配合,明确责任,重点打击出租车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秩序,打造良好城市形象。 

  三、规范经营行为,扎实开展诚信考核工作 

  我市于2014101日正式实施《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按照诚信考核工作要求,采取日常考评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出租车企业及驾驶员进行考核,截止目前已对331名出租车驾驶员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通报并扣分。 

  针对出租车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初,依据《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有关规定,我们下发了《关于公布出租汽车经营者诚信考核中信息化建设项、经营违法行为项及车辆服务设施项扣分数值的通知》(吉市出管办【20174号),将我市5099台出租车(分属42家出租车企业)纳入一个更为严格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中,重点约束和敦促出租汽车企业发挥主体管理作用,加大对驾驶员的监管力度。驾驶员日常违法违规行为将直接影响企业诚信考核结果,管理部门将出租汽车企业诚信考核结果作为配置出租汽车运营权的重要依据,在考核周期内诚信考核等级被评为B级的出租汽车企业,不得新增运力,并按要求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取消运营许可延续资格;对连续两个考核周期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由原许可机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出租汽车运营许可》。目前,正在制定《吉林市出租车从业人员诚信考核实施办法》,拟报市政府批准后,以政府令形式实施,您提出的“灰名单”、“黑名单”制度,将予以体现。您提出的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质量信誉考核建议,我们将向财政局申请专项经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予以实现。 

  四、建立背景核查、夯实出租车驾驶员退出机制 

  为切实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与监管工作,市交通运输局与市公安局紧密配合,开展了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网约车驾驶员信息查询反馈工作,具体核查:是否有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吸毒记录,饮酒后驾驶记录,暴力犯罪记录,最近连续3个计分周期内记满12分记录等情况的驾驶员。 

  截止目前,共查在线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12420位,已经对违规的399名驾驶员,依据交通部令2016年第63号第三十九条规定撤销了从业资格证,并公告作废。这399名驾驶员将五年内不能再考取从业资格证。对相关交通违法、责任事故信息,记入企业驾驶员年度服务质量测评档案。 

  为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出租汽车从业人员队伍素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保障乘客的出行安全和合法权益,每季度都要核查持证驾驶员背景信息变化情况,让已经取得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会是一劳永逸了。 

  五、加大投诉处理力度、提升行业服务质量 

  针对市民投诉的出租车司机服务差等问题,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开展出租车运营服务质量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吉市出管办字【201914号),明确整治重点、整治措施和工作要求,多措并举不断优化提升出租车服务水平。 

  召开了我市42户出租车企业参加的出租车企业二季度投诉问题通报会,会后对投诉率较高的企业进行了单独约谈,责令其加强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降低投诉率;对同一驾驶员发生3次以上投诉的,建议公司取消其经营服务资格;对同一车辆发生3次以上投诉的,建议公司对其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营运。依据《吉林市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质量投诉管理规定》和《出租汽车经营者诚信考核月有效投诉量和扣分数值的通知》要求,严肃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行业的监管责任,并直接影响评定出租汽车企业诚信等级,管理机构将其作为配置出租汽车运营许可的重要依据。 

  六、发挥先进典型引导作用、带动从业人员素质提升 

  出租车行业是一个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可控性差的松散型群体,同时又是一个服务性强,与城市形象密切相关的窗口行业,被喻为“城市名片”,因此,抓好行业管理,树立良好形象,意义深远责任重大。 

  每年一度的“志愿服务高考”、“义务送老兵”、“学雷锋活动月”、“助残日系列活动”、“促双拥军民共建”、“的士欢乐节”等一系列具有鲜明行业特点的文化活动得以长期有效开展,为配合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开展了“文明的哥的姐创建”活动;我市重大活动期间,开展了“雾凇迎嘉宾,满意在的士”活动、“迎金鸡百花电影节,树行业文明新风尚”百日文明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文明的士见真情,吉马赛事我先行”活动等,全行业立足本职积极参与服务,涌现出了一批为城市争光,为行业添彩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行业的创建活动起到了十分重要的引导作用。 

  为了让企业、司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我们加强典型引导,通过发掘优秀经验,聚焦感人事迹,褒奖凡人善举,弘扬社会正气,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行业。“雷锋车队”、“志愿者服务车队”、“红十字爱心车队”、“诚信车队”等排头兵集体,不仅推出了各具特色的文明服务,同时在全行业各项文明创建活动中都起到了积极的带头作用。行业涌现出“全国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全国职工职业道德十佳标兵”、“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好司机”、“全国道德模范”、“中国好人”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吉林的哥”以群体身份入选“感动吉林”十大人物;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吉林日报》等国家、省市级媒体多次对我市出租车行业进行详实报道。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会同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进一步保障出租汽车行业监管措施的落地实施。 

  再次感谢刘相文委员对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关心和支持,真诚希望您对该行业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促我市出租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9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