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16 |
分 类: | 安全监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19-09216 | 分 类: | 安全监管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9年05月23日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交运发〔2019〕52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省交通厅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了《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5月23日
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
“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市、省交通厅安委会办公室安排部署,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公众安全素质,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问题整改、典型宣传、隐患曝光和网络宣传、知识普及、有奖举报等内容,通过形式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安全生产水平提升和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交通运输环境。
二、“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9年6月在全市各县(市)及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启动。各有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
(一)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我局及局属单位参加主会场咨询宣传活动;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和有关企业同步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期间,各县(市)交通运输局要在当地广场、公园、社区、农村、公共场所等现场采取设置咨询台、举办展览展示、发放宣传品等形式,组织现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企业要自行组织集体安全宣誓活动,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有奖竞猜等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政府网站和客户端,举办网络公开课,组织网上直播、网上展厅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线上安全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联动,扩大宣传覆盖和影响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二)开展主题宣讲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安全生产大讲堂”形式,集中开展系列宣讲活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带头开展宣讲、发表署名文章和电视讲话等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并结合“七进”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开展巡回宣讲、发放学习读本等方式,广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
(三)举办安全发展论坛
通过论坛、讲坛、研讨会等多种交流形式,组织相关单位、安全生产领域的知名专家学者和企业负责人有针对性地就企业安全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交流经验做法,探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的思路举措。
(四)设立专栏宣传
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单位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3小时。通过广播、网络等媒体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播放宣传片等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生命、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五)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和企业要以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剖析和安全科普为重点,采取以案说法等方式,对本单位、本行业所发生的典型事故和灾害案例,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和企业要根据重点行业领域和潜在的各类风险隐患,在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认真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并组织观摩、评估、总结和宣传,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特别是“两客一危”企业,要认真排查梳理自身安全隐患,广泛开展现场处置方案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强化标准规范意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江城安全行”活动主要内容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江城安全行”活动与“安全生产月”同步启动,12月份结束。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紧盯国务院安委会第一考核巡查组对我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意见中的行业部门和企业层面问题,我们要引以为戒,在交通系统内的各行管部门和企业单位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相关问题排查并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效果,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企业单位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二)开展危化品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责专题行动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责专项行动,总结推先进典型和好的经验做法。对存在安全隐患、责任不落实、监管流于形式的单位予以通报。
(三)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各县(市)交通局、局属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好“12350”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平台,发挥企业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作用,鼓励动员企业职工及家属、媒体、社会热心人士积极举报,经检查属实的,按规定予以奖励。要在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针对问题集中的地方和企业,组织新闻媒体深入采访报道,紧盯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紧扣主题、因地制宜、扎实深入地开展活动,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领导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局“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制定全局活动总体方案。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地、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并切实做到专题研究,细化方案,明确责任,务求实效。
(二)强化统筹安排
加大“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相关活动的统筹力度,切实把活动与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结合起来、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结合起来,实时掌握活动工作动态,认真扎实开展各项活动。
(三)强化宣传报道
各部门、各单位要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新闻报道,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于5月23日前确定1名联络员,5月24日前报送活动方案,6月份每周二15:00前报送本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6月27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统计表。
联系人及电话:陈宠 62042173
电 子 邮 箱:jlsjtjy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