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政务公开、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考核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和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通过健全工作机构和落实工作人员、开展学习宣传、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有序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
(一)队伍建设情况
1.2019年我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印发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通知并向市政数局电话告知。
2.继续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局办公室、法规处、行政审批办和局信息化处为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组织机构,负责指导推进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协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共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人(局机关1人,局属单位8人)。
3.多次召开了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只跑一次”改革工作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吉林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组织专人进行了考核监督,保证工作质量。
(二)组织培训情况
2019年6月4日参加市政数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协调会;7月12日参加市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解读培训报告会。8月23日,组织学习了201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强化政务公开的理论知识。
(三)上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市政数局反馈上年度需整改问题四类19项,已全部整改。(证明材料另附)
(四)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
2019年我局共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22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按程序予以公开15件,部分公开2件,不属于本机关3件,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2件。
(五)行业标准信用承诺书制定和公开情况
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和市政数局部署,制定了“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书”,在局网站、政府网站、信用中国(吉林市)网站公布。在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局窗口进行宣传,并指导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群众、企业填写“行政许可信用承诺书”。
(六)行业信用建设情况
印发了《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交通运输行业2019年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吉林市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目录(2019版)的通知》并组织实施。开展了《诚信知识调查问卷》工作,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信用意识。结合实际,起草了《吉林市城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
(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公开情况
我局所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完成7日内,在信用中国(吉林市)网站和局网站上公布。
二、数字化建设工作
(一)信息化系统网络安全情况
组织建设了公共交通智能信息服务平台(未验收),农村公路管理指挥平台(已验收,未开展等保测评,计划2020年开展),出租车GPS监管系统(已验收,已过等保),公交车智能调度系统(已验收,已过等保),绕城高速交通诱导系统(未验收)。2019年,未出现网络安全事故。
(二)信息化工作统筹管理及规划职能落实情况
1.为加强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2015年7月成立了局信息化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交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交通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并监督执行,承担建立信息化制度保障体系工作,负责电子系统、门户网站的运行、维护、服务和管理,负责全局性信息技术的开发、成果推广、考核培训和业务交流。
2.2017年组织编制了《吉林市交通运输局信息化发展规划(2017-2020年)》,制定了信息化发展体系,确定了以建设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服务平台为核心,以行业应用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和基础地理信息系统为支撑的发展体系,有力保障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为了更好的支撑信息系统的运行,发挥数字化管理和数字化服务体系的完善,下步拟成立交通运输监测中心。
(三)落实《吉林市2018-2019年“放管服”改革及“只跑一次”改革任务台账》情况
1.印发了《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推进落实交通运输放管服工作方案的通知》,局“放管服”领导小组例会研究,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逐一论证:一是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将公路竣工验收行政许可改为备案制。二是取消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和从业人员资格证。三是对线路公司运营的,取消客运班线、调整运力和班次(含加班车)、更新车辆、变更途经站点等行政审批,由客运经营者自主确定,报原许可机关备案,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对区域经营且只有一个经营者的,运行线路也可自主确定(农村客运区域经营的,必须保证建制村100%通客车)。市内客运班线在起讫地内变更起讫客运站的,由道路客运经营者与相关汽车客运站协商一致后,报原许可机关备案。四是取消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目前行政许可共计33项,没有违规设立行政许可问题。
2.对“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做了具体部署,在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公布“证照分离”资料。目前,道路运输行政许可项目全部先办营业执照后办许可。对“多证合一”工作做了具体部署,通过政务大厅交通运输窗口和网站进行宣传。一是取消机动车维修许可。取消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审批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事项,建立健全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制度,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机动车维修企业按照标准开展维修业务,并向车主提供费用结算明细单,确保维修质量。构建汽车维修电子档案系统,加强维修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二是客运站(场)由许可类变为承诺制。制作告知承诺书,并向申请人提供示范文本,一次性告知审批条件和所需材料。对申请人承诺符合审批条件并提交材料的,当场发放许可证。
3.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质监局、省环保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吉林省普通货运车辆异地检验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实现普通货运车辆安检、综检和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实现“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统一使用“吉林省普通货运车辆【一级】审验专用章”、“吉林省普通货运车辆【二级】审验专用章、“吉林省普通货运车辆【挂车】审验专用章”)。
(四)“互联网+监管”情况
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对外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模式,并经市司法局核准。印发了《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吉林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及客运站经营活动“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共同对长途客运企业和客运站进行检查。处罚案件履行程序结束后,及时上传市双公示系统,公示时间3个月。
(五)“放管服”工作开展情况
1.对群众办事证明事项进行清理,对出租车驾驶员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由本人到派出所开证明,调整为公安局向交通运输局提供信息(由交通运输局提供名单送到政务大厅2楼公安窗口,由公安窗口反馈回来),减轻了群众负担。
2.大力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权责清单在网上公布,按照市政数局部署,网上可以办理行政服务事项。目前,市政数局在我局开展“一网通办”试点工作,我局将全力抓好落实。
3.按要求报送了《吉林市交通运输局“放管服”三级网络信息表》,由局分管局长、法规处处长和法规处科员构成网络工作人员体系。
三、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一)年度营商环境建设实施计划情况
局“放管服”领导小组专门例会研究营商环境,印发了《吉林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度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在网站上公开,配备了营商环境联络员。
(二)落实重点任务情况
根据《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主要任务、责任领导、具体负责人和完成时限。根据上级交通运输部门的规定,结合实际,印发执行《吉林市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行政检查规范》,不定期进行检查。目前,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做到全覆盖。
(三)行业禁令制定情况
制定实施了《吉林市道路运输执法人员行政检查规范》,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执法人员执法行为。
(四)“一网通办”情况
目前,市政数局在我局开展“一网通办”试点工作,软
件系统已经安装,即将试用。
(五)信用联合奖惩情况
目前,道路运输使用省运输管理局的系统,公路建设和养护使用省公路管理局的系统,海事和水运使用交通运输部的系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使用省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系统,实现了信息有效归集,及时作出奖惩决定,并做到及时上传信息和信息共享。
(六)提高政策质效情况
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2019年我局牵头以市政府文件印发《吉林市落实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吉林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暂行规定》,按要求在门户网站及吉林市政府政务公开平台上发布征求意见稿及政策解读文件。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更新还不够及时快捷、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丰富。
二是主动公开工作的日常化、常态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关注的敏感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的公开;
二是坚持以服务群众为根本目的,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工作。进一步深化系统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公开程序,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方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
三是加强监管,强化社会监督机制,准确及时地与社会和群众沟通,把多项非涉密的工作制度和实施的措施向全系统和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在适当时候采取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对交通各项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进行具体评判,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真正收到实效。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