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全市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交运发〔2020〕1号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机关相关处室、局属各单位、市公交集团、市交投公司:
现将《全市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8日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市交通运输行业“两节”、春运及“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共吉林市委办公室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吉市办电〔2019〕11号)和《吉林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发〔2019〕16号)的要求,市局决定从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3月25日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持续巩固夏季交通运输安全整治成果,充分研判和准确把握全市冬季以及“两节”、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特点规律,强化落实《部门安全生产主要责任清单》和《企业安全生产“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要求”,坚决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落地,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和公路运营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内容
(一)强化应急工作
1.分析研判形势。各单位要对本地本行业领域近5年来冬季道路交通事故进行全面深入梳理,总结规律特点,分析事故成因,查找工作短板,制定针对性措施。
2.超前监测预警。今年冬季气候异常,冰冻暴雪天气频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增加。各单位要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气象信息,提前发布预警和出行提示,切实做好应急准备,做到有的放矢。
3.加强指挥调度。各单位在遇有突发情况时,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放在首位,要把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放在首位。畅通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渠道,确保第一时间上传下达。
4.加强组织协调。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交警、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组织协调,确保一旦遇有事故或险情,能够及时启动应急处置程序,及时进行抢险救援和疏导管控,最大限度防风险、保安全、保畅通。
(二)强化源头管理
1.开展冬季交通运输安全教育。各单位要深入“两客一危一货”、水路运输、公路运营、冬季隧道施工等重点领域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开展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企业内部安全管理措施、“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动态监控等制度落实情况,车辆安全状况、驾驶员违法情况,用火、用电及消防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2.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单位要突出源头治理、末梢整治、力量下沉,着重突出重点运输企业、“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和驾驶员、收费站、服务区、客运站、重点路段和隧道施工,坚持通过列出隐患清单,逐一落实责任单位限期完成隐患清零。
3.加强驾驶员资格审核。各单位要加强驾驶员尤其是“两客一危”驾驶员资格审核,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违法记满12分,以及有酒后驾驶、超员20%以上、超速50%(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不得安排其上岗参加春运,保障全市冬季和春运期间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做好校车辅助保障。各地公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吉林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吉教联〔2019〕2号)职责分工,公路管理机构要做好校车沿线公路的管理和养护工作,运输管理机构要督促运输企业做好有关校车运输服务保障工作,切实保障校车运营安全。
(三)强化重点路段管控
1.强化风险路段管控。各单位要加大重点风险路段整治工作力度,对未销号的重点风险路段,积极向政府汇报,协调多方力量限期完成整改。与公安部门结合暴雪冰冻等冬季极端天气特点,精准摸排确定本地的风险路段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要录入高德地图加强提示诱导,增设提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强化事故多发点段管控。春节、春运、“两会”将至,人流、车流、物流集中,路面安全隐患增多。各单位要紧盯事故多发点段,严格管控“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巡查、检查频次,确保不出较大以上交通安全事故。
3.强化积雪结冰路段管控。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积极做好除雪防滑物资准备和设备维修保养工作。要加强辖区内易积雪结冰路段的重点管控,遇有降雪天气时及时除雪铲冰,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
4.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全面排查本地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陡下坡、桥梁隧道等隐患路段以及冰雪旅游路线的安全风险点,逐一登记备案,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对安全风险、隐患进行销号管理。
(四)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开展超限超载货车整治。各级公路管理机构要按照《吉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实施方案》(吉交联发〔2018〕21号)要求,积极协调好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打击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特别是“百吨王”车辆,发现一台,查处一台,打击一台。
2.开展道路运输违法行为整治。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应急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统筹安排联合执法力量,加大对道路运输、旅游包车、城市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和轨道交通、危货运输、普货运输以及客运(场)站等督导检查和巡查力度,发现隐患要从严整治,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相关制度,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超员、超速、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整治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党组书记、局 长 李洪海
副组长:副局长 王 宇
副局长 关 兵
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乔万里
副局长 程建伟
调研员 蓝永强
副调研员 李恩发
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 赵 巍
成 员: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局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的安排部署、统筹推进、总体调度、监督检查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大整治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主任由姜英军处长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逐级成立冬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提前做好“两节”、春运、“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准备工作,做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式,走过场。
(二)强化宣传曝光。要充分发挥各级电台、电视台、网站,报纸、微信、短信、LED屏、车载电视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加大冬季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开展冬季安全出行常识和驾驶技能知识普及宣传,提醒驾驶员保持安全车速车距,对违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公开曝光。
(三)严肃追责问责。大整治期间,各地、各部门要严格工作标准,坚持检查与执法并重,依法惩处违法违规问题,以严格执法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整治行动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从严追究有关企业和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及时报送冬季道路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请于2020年1月10日前报送冬季交通运输安全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从2020年1月10日起每10天报送一次整治行动阶段进展情况;3月23日前报送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局安委办联系人:潘晓姣,联系电话:0432-62042173,邮箱:jljtaq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