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加强班线客运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管理处、市公路管理处,局机关有关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5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路网畅通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9号)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逐步恢复我市班线客运,2月17日吉林至桦甸客运班线先期通车。为统筹做好节后错峰返程防疫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各县(市)要制定班线客运恢复运营计划,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尽快恢复通车。
二是各客运企业全面落实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司乘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每天发车前进行体温检测;旅客乘车须佩戴口罩,否则禁止乘车;营运车辆须每天早晚消杀两次,停车期间做好通风;各客运企业要建立检查制度,设立专职人员对每班车进行发车前检查;运营方式采取点对点(起点至终点)发车,中途不停车,严禁站外上下旅客;客座率须不大于50%,并且空置车厢最后两排作为观察区。
三是所有恢复营业的客运站,要进一步做好站舍消毒通风和清洁卫生工作,要对所有进出站乘客进行体温检测,要对一线工作人员做好自身防护,要设置必要的防护用品和隔离观察室,要做好旅客实名登记工作。
四是运输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要对疫情防控期间客运班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客运站和客运企业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道路旅客运输安全。要对辖区内班线客运在发车前做好逐辆逐人逐项检查,并做好备案记录。检查合格的才能发车,否则一律不允许出站营运。
五是公路管理部门要监督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畅通无阻,特别是要做好路面除雪防滑,提前准备,做好应对近期大雪等极端天气。
六是局机关有关处室要做好督导、调度和配合等相关工作。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