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20-0821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8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持部分类别本人乘车IC卡免于再次实名认证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42XD/2020-0821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2月18日 |
标 题: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持部分类别本人乘车IC卡免于再次实名认证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0年02月18日 |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持部分类别本人乘车IC卡
免于再次实名认证的通知
市公交集团、市兴平公交有限公司:
根据《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乘客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吉交运管〔2020〕36号)要求,我市自2020年2月18日起利用“吉林市公共交通市民出行登记系统”,对我市城区公交车全面施行实名乘车,以确保所有乘坐公交车的乘客信息可追溯。
因部分类别乘车卡在乘客办理时已进行实名登记,可利用“大数据”追溯到乘客信息,为减少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现决定以下三类实名制乘车人群,经刷取乘车IC卡、司乘人员核对IC卡上所附照片与本人无误后,无需再扫“吉林市公共交通市民通行登记二维码”进行身份信息认证。具体类别为:
一、刷本人老年人免费乘车IC卡乘车的乘客;
二、刷本人学生乘车IC卡乘车的乘客;
三、刷本人残疾人爱心通IC卡乘车的乘客。
其他乘客乘坐公交车时,必须进行实名制身份信息扫码认证。对拒不实名制信息扫码认证的乘客,司乘人员有权拒载,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2020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