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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20-08211
分  类: 政务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标      题: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42XD/2020-08211 分  类: 政务信息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标      题: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吉林市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吉林市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现将《吉林市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14日


吉林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全力做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交运明电[2020]50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企业复工和节后错峰返程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6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公路路网畅通和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吉政办明电[2020]9号)和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统一组织、供需对接、全程管控、安全温馨”的原则,有力有序恢复省际市际道路客运和包车客运。组织“点对点、一站式”直达运输服务和旅客联程运输,安全有序疏运返岗(务工)的农民工和返校学生,保障疫情可防可控,坚决防止疫情通过客车传播。

二、主要任务

  (一)摸排重点群体出行需求。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与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部门建立了重点群体出行需求保障协调机制重点收集返程复工人员及农民工、学生等城际出行需求信息,要通过广播、电视、微信交通运输网站等渠道,发布道路客运运力安排信息。同时,主动与企业对接,了解运输保障需求,开通定制公交、定制客运和客运包车等多样化服务,提供点对点直达运输服务。

  (二)逐步有序恢复省际、市际、县际及县内班线客运。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和出行需求,按照“减班不停线”的原则,拟定班线客运恢复工作方案,报请当地政府同意,有序恢复班线客运。省际、市际客运班线,积极与终到地进行协商沟通,达成一致后,即刻开通。鼓励采取定制客运等方式,点对点直达目的地,组织公交、客运企业推出“点对点、一站式”运输服务方式,开展定制服务,为重点企业、重点人群提供安心、安全的出行保障;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人员车辆、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办理流程,落实通行政策。同时,不得禁止其他地区客运班车通行,确保省内班线畅通。对于进出其他区域客运车辆实行管制导致车辆通行受阻或沟通不畅的,逐级上报至省交通运输厅协调解决。

  (三)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是严格落实一线防疫用品保障。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提请地方政府或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对交通运输经营者和一线从业人员防疫物资给予保障。二是严格落实交通工具和运输场站消杀要求。恢复运营的客运场站和运输企业要严格落实《公共交通工具消毒操作技术指南》和《客运场站及交通运输工具卫生防护指南》,做好交通工具和乘降场所的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工作。三是严格旅客疫情防控工作。督促指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合理调配运力和售票,客运班车按照额定载客人数的50%控制客座率,隔座分散式安排乘客乘车,并要求乘客佩戴口罩。积极协调卫健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指导客运站做好乘客体温检测及发热乘客移交工作,严守37.3℃红线,发现体温高的乘客按照程序,第一时间做好隔离留观,第一时间移交卫健部门。四是严格落实乘客信息登记。相关交通运输经营者应通过购票环节申报、扫描二维码网上申报、组织乘客现场填报等方式,采集乘客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填写《乘客信息登记表》,并按照车次、班次分类收集后,转交卫生健康部门。

  ()严守安全底线。督促运输企业严格按规定配足驾驶员,严禁疲劳驾驶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营运车辆管理,严禁带病上路运营;积极应对大雪、大雾、极寒等极端天气,在道路条件不能满足安全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停运措施,不得冒险行车;驾驶员要认真履行提示乘客系好安全带义务,确保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会同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超员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统筹做好应急保障。按照《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运输顺畅通行的紧急通知》(吉交安监[2020]30号)和《关于进一步简化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物资运输车辆通行有关事宜的紧急通知》要求,公路管理部门要监督做好公路路政管理和养护,确保公路畅通无阻,特别是要做好路面除雪防滑,提前准备,做好应对近期大雪等极端天气,科学有序组织应急物资运输。要加强与卫健、工信等有关部门的对接,做好应急储备,及时了解应急物资调拨、人员转运等需求,强化应急运力的准备和组织,确保一旦接到应急运输任务,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到位。

三、时间、方法步骤

  按照省、市总体要求,全力推进交通运输服务保障,逐步全面恢复客运班线运营,根据客运量变化情况随时调整我市公交车班次,保障市民出行需求。

  (一)拟于2月17日,先期恢复吉林至桦甸客运班线。进一步对接工业生产、医疗卫生、物资供应等领域企业,通过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运输方式,为全市重点企业、重点人群提供出行保障。

  (二)拟于2月18日,恢复吉林至磐石、蛟河、舒兰客运班线和吉林至永吉(口前)城际公交,域内客运站全部恢复运营,郊线公交全面恢复通车。

  (三)拟于2月21日客运班车全部线路开通。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发改、工信、卫健、公安等部门,精心部署,精准安排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和紧紧依靠一线人员完成好春运返程高峰运输任务。广大党员干部要当先锋、作表率,发扬顽强斗争精神和连续作战作风,积极组织开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车。

  (二)细化工作方案。(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本着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科学精准的原则,制定城际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报请当地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组织实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同时,将运输服务保障方案报市交通运输局。

  (三)强化工作督导。市交通运输局将对(市)城际道路运输服务保障方案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一线,及时掌握情况,确保做好道路运输服务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