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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

 吉林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及重点任务分工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吉林省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吉政公组2020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政办函〔202049号),紧紧围绕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和决策信息的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利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及时更新调整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按照要求公开。除涉密事项外,清单应在政府门户网站专栏进行集中公布,同时在网站上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行政权力调整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及其他有效载体上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全面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并公布本级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等信息,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局法规处牵头,局办公室配合) 

    (二)强化政务信息规范管理。建立完善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处理等制度,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管理机制,对于已公开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并进行动态调整更新。逐步整理形成本级政府和本系统制度文件汇编,并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对产生的政府信息要从制作、获取、处理、保存各个环节进行全链条的规范管理,对历史上已经移交到档案馆的政府信息,要形成目录清单并对外公开。(局法规处、局办公室落实 

  、以政务公开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推动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公开透明健全公开透明的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并向社会全面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新任务新举措,加大市场准入门槛、市场公平竞争、事中事后监管、“好差评”结果、政府信用信息等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市场监管的公平公正。(局建设处牵头,局办公室配合落实) 

  三、围绕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做好政务公开 

  (一)及时准确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按照法定内容 

  程序、方式、时限及时准确报告并发布突发事件的检测预警、防控措施、事态进展、处置结果等信息。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对突发事件收集的个人信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管并妥善处理。综合运用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等信息发布渠道,全方位发布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和本地区重要工作举措,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局安监处牵头,局办公室、局信息化处、局机关党委配合落实) 

  (二)切实做好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公开和宣传培训。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切实做好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工作,增强社会公众特别是执行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应对处置能力,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修订完善,切实提升应急预案的实际效用。(局安监处牵头,局办公室配合落实) 

  四、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执行 

  (一)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对照《条例》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的规定,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对本地区、本部门掌握的政府信息进行梳理,查漏补缺,做到法定要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函2020 49号)相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按标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文书样本规范答复,确保答复内容合法合规、准确严谨。(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 

  (三)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条例》要求和授权,参照省的做法研究制定或者修订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相关规定。通过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监管效能提升。(局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 

  (四)提升政务新媒体建设水平。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明确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定位,发挥政务新媒体的优势作用,不断优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调联动、融合发展,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局机关党委牵头,各部门配合落实) 

    五、强化政务公开的各项保障 

    (一)持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确定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报同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 

    (二)着力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条例要求,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指定本机关内设机构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扎实开展培训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政务公开相关培训工作,把《条》学习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各领导干部示范学作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要切实承担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定期有针对性系统地组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升培训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