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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0X1/2025-07763
分    类: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准予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口钦收费站)取水许可证变更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 吉市水审批〔2025〕14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50X1/2025-07763 分    类: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5年11月14日
标      题: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准予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口钦收费站)取水许可证变更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文字号: 吉市水审批〔2025〕146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7日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准予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大口钦收费站)取水许可证变更的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吉市水审批〔2025146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单位关于取水许可证变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决定准予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号:C220203G2024-0016)的单位名称由“吉林省高等级公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变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91220101661615344G”变更为“91220204MA177FBK86”,法定代表人由“刘森”变更为“周东蕻”,住所(住址)由“经济开发区浦东路1658号”变更为“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解放西路366号”,取水许可证有效期至2029728变更后的内容在新的电子取水许可证上载明。 

  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取水时,你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提出延续取水申请。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如发生《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所列情况,你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或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联系人:王诗阳      联系电话:0432-64831339 

  


吉林市水利局 

   20251114 

  (初审:刘峻岐 复审:雷舒涵 终审: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