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5-05861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9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5〕7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9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5-05861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8月29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5〕7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9月09日 |
吉市水审批〔2025〕76号
吉林市环境保护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递交的取水许可申请书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吉林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情况
吉林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位于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八家子村,取水水源类型为地下水,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总取水量为3.4486万立方米/年,日均取水量为94.48立方米,日最大取水量为99立方米,供水保证率为95%。
本项目取水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配置要求。
二、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和计量设施情况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95升/人·天,冲洗生产车间用水量为1.2L/(㎡·d),符合《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3部分:城镇公共》(DB22/T389.3-2025)和《吉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 第4部分:居民生活》(DB22/T389.4-2025)管理要求。
你公司应按照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定期完成计量设施校验,使用节水型器具,加强节约用水管理,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严禁超计划、超定额用水。
三、退水地点和退水量情况
本项目总退水量为2.5211万立方米/年,排入本站统一处理,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要求后排入松花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你公司应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用水管理措施、节水措施和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并根据《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
联系人:王诗阳 联系电话:0432-64831339
吉林市水利局
2025年8月29日
(初审:刘峻岐 复审:雷舒涵 终审:郑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