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4-09813 |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注销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二道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证的决定书 |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4〕116号 |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4-09813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注销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二道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证的决定书 | ||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4〕116号 | 发布日期: | 2024年12月09日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注销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二道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证的决定书
吉市水审批〔2024〕116号
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二道村村民委员会: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核,我局同意对吉林市龙潭区乌拉街满族镇二道村村民委员会的取水许可证(电子证照编号:C220203G2022-0123)依法予以注销,现向社会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你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自行拆除或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及设施。
联系人:郭合之 0432-64830085
吉林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