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3-03761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农村水利水电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中新食品区阿玛尼家庭农场等2个小型农业灌溉工程取水项目申请批复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3〕5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0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3-03761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农村水利水电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4月25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中新食品区阿玛尼家庭农场等2个小型农业灌溉工程取水项目申请批复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3〕55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05日 |
吉市水审批〔2023〕55号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农林水利和乡村振兴局:
你区提交的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永吉县阿玛尼家庭农场等2个小型农业灌溉工程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递交项目的取水申请用水区域在已批复的《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农村地区)》论证范围内。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要求,决定准予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永吉县阿玛尼家庭农场等2个小型农业灌溉工程取水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请你局将此通知转发到各取用水单位。
各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管理要求。小型农业灌溉取水工程取用地下水的用水定额为7800m3/hm2,用水保证率为75%。经水资源区域评估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各项目均无退水。各取用水单位应安装经有关部门验定合格的水表等计量装置,并使用节水型器具,严禁超用水定额。各取水工程基本情况及取退水情况详见各取水单位报送的《取水许可申请书》。
各取用水单位应按照《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水资源论证区域评估报告(农村地区)》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请及时向我局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申领取水许可证。
各取用水单位每年12月31日前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赵广浩 0432-64831339
附件:1.申请取水清单
2.取水许可申请书
吉林市水利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