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2-02918 |
分 类: | 行业监督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2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发〔202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2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2-02918 | 分 类: | 行业监督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6月02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发〔2022〕62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6月02日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市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市水发〔2022〕62号
各县(市)区水利局,高新区农林水利局,经开区社会发展局,冰雪试验区农业农村局,中新食品区农林水利局,局机关各处室、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要求,现将《全市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水利局
2022年6月2日
全市水利系统开展2022年 “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方案
按照吉林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22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水利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定于2022年6月在全市水利系统集中开展以“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及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遏制水利生产安全事故,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一)开展安全发展贯彻学习和主题宣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水利安全发展的工作实效。
(二)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坚持“一把手”谈水利安全发展,带头讲安全,就“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谈心得体会,水利工作者互动讲安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围绕水利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力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措施和44项具体要求,抓好安全防范工作。
(三)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安委会开展的宣传咨询日活动,同时也要根据水利工作自身特点开展具有水利特色水利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可以通过设置电子展示屏、展台、发放安全生产宣教资料、举办展览、有奖竞猜和虚拟现实体验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消防安全知识、防灾减灾救灾常识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四)积极参加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和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要认真开展以《安全生产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水利安全生产管理与技术为主要内容的网络竞赛答题活动,积极参加以“争做水利安全将军”为主题的《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竞赛活动,提高广大水利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开展水利安全生产警示专题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采取组织集中观看警示片、召开研讨交流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好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工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能力,掌握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有效推动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六)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主线,围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以重大水利工程在建项目为重点,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基层,对水利安全管理和隐患整治工作进行暗查暗访,鼓励举报线索对举报真实的给予奖励,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曝光,跟踪推动整改落实。
(七)开展“江城安全行”活动。按照省水利厅和市安委会的部署,积极组织参与“专题行”“网上行”“区域行”等活动,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深入基层单位和重点工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水利安全知识内容和各类安全指南、规范流程进行宣传,及时传递、解读各类防控信息和措施,强化对安全防疫的舆论引导。畅通群众监督和媒体监督渠道,发挥 12350 举报投诉热线、微信微博等平台作用,鼓励引导广大群众员工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网上广泛征集安全生产风险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等问题线索,有效发挥网络监督作用。
(八)全力推进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水利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逐级、逐岗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做好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强化对重点工程、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薄弱环节的检查、督促和指导,确保安全度汛;继续深化水利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予以曝光和整治;进一步加强自查自纠和监督检查,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的安全考核管理和教育培训;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全面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加快水利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强化监测监控、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
三、组织领导
市水利局成立由李金春副局长任组长,局各处室和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监督处,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四、活动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的重要性,细致谋划,精心部署,务求实效,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一)加强领导,切实做好活动组织工作。要按照《通知》要求,把“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作为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策划,精心组织,掀起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高潮,起到以月促年的作用。要根据水利特点和本单位实际,以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隐患治理,促进水利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为目标,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和计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
(二)加强协作,扎实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突出预防为主、强化责任落实的工作要求,切实抓好汛期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检查、“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认真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及时宣传和交流“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指定专人负责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工作。
1.各县(市)区、开发区水利部门6月5日前报送联络员1人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
2.每周四前报送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遇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
3.7月3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情况统计表(见附件)、活动期间的视频(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分辨率大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等资料。
联 系 人:黄成军
联系电话:0432-64831331
电子邮箱:jlssljjdc@163.com
附件:水利“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附件
水利“安全生产月”和“江城安全行”活动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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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宣传 |
制作宣教作品(部/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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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干部安全生产宣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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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谈安全生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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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团下基层宣讲(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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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在线访谈(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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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论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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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体会文章(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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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版专栏(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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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宣传资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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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展板、标语(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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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群众咨询(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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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演讲比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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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安全文化精品网上博览会,报送安全文化作品(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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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发布信息(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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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教育 |
开展警示教育(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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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讲座(场/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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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知识竞赛(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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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安全展览(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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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演出(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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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发表稿件(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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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执法 |
出动检查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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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数(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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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并治理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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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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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演练 |
(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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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安全行 |
开展安全隐患曝光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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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典型经验专题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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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科技强安专题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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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治理 |
出动检查组(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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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企业数(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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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查出隐患数(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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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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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色宣传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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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统计时间为“安全生产月”期间,范围为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统计报送本行政区域内所管辖的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厅直属单位统计报送管辖范围内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情况。
2、其他特色活动请填写名称、举办次数、参加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