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1-09957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圣基水泥制品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1〕5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50X1/2021-09957 | 分 类: | 水资源管理(节约用水) ; 批复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水利局 | 成文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标 题: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圣基水泥制品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水审批〔2021〕53号 | 发布日期: | 2021年11月16日 |
吉林市水利局关于吉林市龙潭区圣基水泥制品厂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吉市水审批〔2021〕53号
吉林市龙潭区圣基水泥制品厂:
你单位提交的取水许可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该项目的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已经通过了技术审查。经研究,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准予吉林市龙潭区圣基水泥制品厂取水许可申请,现批复如下:
(一)取水用途,取水量及其对应的保证率,水源地水量水质状况。
批准同意你单位在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江北乡官地村取用地下水的取水许可申请,取水口地理坐标:126°34'18.87″,43°57′1.65″。年取水量8440m3,取用水保证率90%。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取水符合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管理要求。
该项目所在区域为城区地带的山前台地(阶地),含水层厚2-7m,由细砂、砂砾石组成。经评价计算,水量能够满足项目取水需要。经水资源质量评价,水质能够满足项目用水要求。
(二)退水地点、退水量和退水水质要求。
该项目总退水量44.8m3/a,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全部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清掏。取、退水对区域水资源、其他取水户、水功能区和生态环境影响轻微,不存在解决措施及补偿协议。
(三)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和计量设施的要求。
核定项目合理年取用水量为8440m3,其中办公用水40升/人次·日,生产商品混凝土用水0.14m3/t,清洗搅拌机用水2m3/次,清洗搅拌车用水10m3/d,作业区地面冲洗用水3m3/d。你单位应安装经有关部门验定合格的水表等计量装置,并使用节水型器具,严禁超用水定额。
(四)其他注意事项。
你单位可依据本批复开展取水工程或设施建设,并按照《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加强水资源保护。请及时向我局通报工程建设进展情况,并根据《吉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申领取水许可证。
每年12月31日前要及时向我局反馈下一年度取水计划建议,认真做好取用水统计工作,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按时缴纳水资源费。
联系人:宋 佳 0432-64831339
吉林市水利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