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委员您好: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第 10 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市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投入,强化措施,确保工作抓实抓细抓好,加快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
(一)强化专项资金保障。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等相关经费纳入政府年度预算,及时将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各县(市)区,为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供坚实保障。
(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加快社区卫生服务建设资金分配拨付,认真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切实加快项目执行进度,及时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开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及时纠正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务管理规范、财经纪律严明。
(三)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及时下达相关补助资金的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四)落实人员待遇保障。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推动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供给和公益二类绩效管理政策落实。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的基本工资、社保类缴费支出、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人才岗位津贴纳入财政预算,工资总量按照实际在编在岗人员核定,
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政治及工资待遇,稳定医护人员队伍。
二、关于加强社区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加强医疗技术人员招聘工作。加快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全科医生特岗项目。吸引高校医学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
(二)着力做好医务人员素质培养及能力提升工作。充分利用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每年对基层医疗机构临床医师、骨干全科医生、村卫生室人员和骨干乡村医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管理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对口支援医务人员,给予生活保障,同时在同等条件下,对职称评定、职务聘任、荣誉授予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三、关于服务中心必须具备多种功能的建议
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涉及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等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通过规范管理、开展培训、广泛宣传等方式,目前,全市12类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指标均高于规定标准,其中全市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68.48%;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建证率达100%;新生儿访视率99.77%,7岁以下儿童健康管理率98.37%,早孕建册率为97.35%,产后访视率为98.77%;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65.82%;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76.02%;2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率76.85%;社区在册居家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3.08%。同时鼓励开展上门服务,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在预约转诊、检查、住院床位等方面的作用。目前全市普通人群家庭医生签约率62%,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共组建1211个家庭医生团队,6592个家庭医生,为全市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基层卫生医疗服务。
四、关于加强信息网络建设的建议
依托全省基层信息系统,全面取消纸质版居民健康档案,对现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包括居民个人基本信息、健康体检、重点人群健康管理记录和其他医疗卫生服务记录等内容。居民可通过“吉林家庭医生”微信小程序查询本人相关信息,在线申请家庭医生签约、公开健康档案等业务。目前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达到90%以上,开放率达到95%以上,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电子健康档案规范建档率及开放率达到90%以上。
下一步我市将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社区优质资源扩容,提升社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强化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及健康服务领域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社区卫生服务的感受度。
感谢您对我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6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