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心理服务的建议》(第2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稳步推进心理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吉林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中制定了“实施心理健康促进专项行动”。明确开展心理健康知识和心理疾病科普工作,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建立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模式,加大对重点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培育社会化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明确了宣传、教育、民政、卫生健康、财政局、市人社局、残联等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按照国家“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 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要求,各居(村)委会依法成立公共卫生委员会,强化了组织保障。
二、强化基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
基层社区作为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阵地,是解决群众心理问题的重要场所。一是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心理治疗师或转岗培训精神科医师,提供心理健康服务。二是以精神专科医院医生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诊或巡回医疗服务形式,提高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的可及性。三是在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入社工或志愿者,扩充心理服务队伍。2018年,市卫生健康委已成立了以市第六人民医院为核心医院的精神疾病专科医院医联体,全市各县均已设立精神科医疗机构,医联体牵头医院通过质量控制、骨干医师培训、义诊、宣传等活动,逐渐提升基层社区心理健康服务能力。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