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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1-0956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卫议〔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索  引 号: /2021-0956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标      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卫议〔2021〕8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5月28日
对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9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代表您好: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发展医养结合产业的建议》(第19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发展,医养结合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一)建立完善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我市医养结合工作得到全面推进。随着我市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不断上升,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凸显,老年人对医疗和养老的需求日益增加,养老问题迫在眉睫。市委、市政府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采取多元举措,务实重行,完善政策,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体系全面建立。近年来,吉林市先后出台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成立吉林市医养融合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医养融合重点工作任务委内处室责任分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养结合机构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安宁疗护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林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2)》《关于印发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有效打通了政策壁垒,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化配置,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了强大的组织、制度、政策保障。
  (二)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全面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全市综合医院、妇幼保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综合门诊部老年人看病就医绿色通道开通率100%,在挂号、收费等窗口设置“老年人优先”标识,为高龄、重病、失能等“特殊老人”佩戴“优先就诊”标识,切实缓解老年人就医站不住、挤不动、等不及“三大难”问题。同时,进一步强化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工作。每年为老年人免费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免费提供一次包括健康状况评估指导、体格检查等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
  (三)落实“放管服改革”,医养融合得到全面发展。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充分利用现有医疗服务资源,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老年病科、舒缓治疗、老年医疗护理等特色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服务。同时,推进 “放管服”改革,全市取消了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护理站等类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促进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相结合,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鼓励、支持床位数在200张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设置相应的医疗机构;床位数100 - 200张的养老服务机构内设卫生室、医务室等卫生设施;床位数在100张以内的养老机构就近与医疗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有条件的可设立医务室,为老年人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在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过程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更好地发挥基础治疗和康复保健指导作用。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建有医养结合机构42家,县级至少建有一有医养结合机构。
  (四)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为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难题,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风险,促进“医养康护”相结合,对参保人员因长期失能,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入住养老机构或医疗机构接受日常照料和医疗护理的相关费用给予补偿。2017-2020年累计拨付长期护理险4364万元,极大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保障范围和水平。
  (五)加强医养结合服务队伍能力建设。依托职业院校和养老机构等单位,加强养老护理人员业务能力培训,不断提升医养结合服务人员素质。
  二、加大政策保障力度,持续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一)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在投入支持方面,积极推动政府加大向社会办医养结合机构购买基本医疗卫生和基本养老等服务的力度。在土地供应方面,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全面保障医养结合机构建设发展用地。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并予以无偿或低偿使用,符合规划用途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推动其依法用于医养结合机构建设。
  (二)推进医养结合产业项目发展。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简化各地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优化流程和环境,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同时,部门加强行业监管。
  (三)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鼓励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鼓励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设置康复、护理病床和养老床位。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引入社会资本,支持一级、二级医院转型为护理院。
  (四)不断丰富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一是提高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服务能力。以优质服务基层行为抓手,开展老年人常见病、多发病门诊、急诊服务,有针对性的提高门诊疾病问询、诊断与治疗能力。二是做好老年人预约诊疗服务。建立预约就诊机制,引导签约老年人优先利用签约家庭医生接受健康体检、慢病管理等健康管理服务。三是推广实施慢病长处方用药政策。在“合理、安全、有效”前提下,对病情稳定、依从较好的老年人慢性病签约患者,酌情延长配药周期。四是开展个性化签约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评估、行为干预、用药指导等个性化服务,针对有特殊需求老年人,探索制定上门服务项目清单,提供必要的上门医疗和护理服务。
  (五)加强医养结合队伍建设。设立一批医养结合培训基地,要求各地分级分类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明确提出医养结合机构中的医务人员享有与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同等的职称评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等待遇。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