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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6206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卫议〔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索  引 号: /2020-16206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卫议〔2020〕16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0月14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8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董小溪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我市农村老人生活质量的建议》(第688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有力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发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发展,近年来,针对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重点领城的改革发展任务,本地区先后出台14个相关政策文件。其中市政府出台文件7个。分别为:《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吉市政发〔2014〕10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试行)》(吉市政办发〔2016〕31号)《吉林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7〕60号)《吉林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吉市政办发〔2017〕67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17〕48号)《“健康吉林2030”规划》(吉市发〔2018〕1号)《关于印发吉林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的通知》(吉市政发〔2018〕7 号)。二是部门出台文件7个。分别为:《关于印发吉林市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吉市政发〔2020〕2号)《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0部门关于印发吉林市健康老龄化规划(2018-2022年)的通知》(吉市卫联发〔2019〕27 号)《关于印发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吉市卫联发〔2019〕16 号)《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吉市卫联发〔2020〕10 号)《关于印发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清单》的通知》(吉市卫联发〔2020〕13号)《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失能贫困老年人照护工作的通知》(吉市卫发〔2020〕66 号)《吉林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吉市养老改革发〔2020〕2号)。政策文件的出台,有力推动养老体系建设及农村养老服务的健康发展。
  二、高度重视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快速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得到快速发展。一是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逐年增加,城区农村养老服务大院覆盖率达到71.8%;二是开展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明确统筹城乡养老服务发展,积极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三是连续四年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监管,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四是实施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整合改造计划,指导昌邑区开展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建设,完成了船营区、丰满区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停用后过渡性安置工作;五是发挥村民自治功能,组织开展邻里互助等活动。
  三、发挥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服务各项优惠政策,促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民办养老机构,落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税费减免、困难老人入住补贴,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扶持政策,我市民办养老机构得到快速发展。全市公办养老机构由2015年末的91家(城区23家)减少至目前的70家,床位7404张(城区13家,床位1554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养老机构总数的25.5%。全市民办养老机构达到231家(城区117家),床位达到2.16万张(市区1.24万张),护理床位达到30%以上,民办养老机构已成为我市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四、社区(村)居家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全面推动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的建设。截至目前,现已累计注册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达到113家,占社区总数的51%。积极探索“三社联动”社区治理模式。2019年,获得2019吉林省级福彩金支持的社区社工站服务项目授旗有6家;获得吉林省“幸福社区工程”建设市级“三社联动”试点社区授牌的单位有19家。省知行社工中心等17家专业社工机构参与社区共建、共治,互助、互帮等创新社区治理工作。截至2020年8月末,全市289个城市社区(城区221个)养老服务设施基本达到全覆盖,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达到277个。2019年,我市被民政部和财政部确定为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地区。
  五、社区(村)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得到加强。全市积极推动孝道文化和老年法律宣传普及,提倡亲情互助,促进家庭和睦、代际和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深入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敬老文明号”、“敬老爱老助老”“寻找最美家庭”等实践活动。有力促进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居住生活,家庭的亲情关爱作用充分发挥,老年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方面得到全面关爱。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步我们还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进一步扩大农村养老服务供给。鼓励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闲置床位向社会开放,重点向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老人、高龄老人、失能失智等老年群体提供全托、短托等托养照护服务;鼓励农村有条件的公办和民办养老机构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就近为老人提供延伸服务。
  二、开展特殊老年人巡视探访工作。加快推进居家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独居、空巢、留守、特困、高龄、失能(含失智)、重残和计划生育等特殊家庭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建立居家特殊困难老年人数据库和定期巡访机制,及时帮助或协调解决农村居家老年人实际困难。
  三、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和老年协会的作用,依托农村养老服务大院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健身等服务;大力培育农村互助养老服务队伍,组织有服务能力的邻里作为服务人员与有服务需求的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建立结对帮扶关系。
  四、加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农村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作用,在满足集中供养前提下,将闲置床位向老人开放。稳步推进农村养老大院院建设。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农村养老大院597个(城区254个),为农村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和就餐等服务。
  五、推动智慧养老服务发展。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与养老服务业结合,加快 “智慧养老”进程。我市扶持成立了水晶人养老服务呼叫中心、乐聆智慧居家养老综合服务中心、等市级民办非企业。
  六、推进社区(村)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继续开展“老年宜居社区(村)”创建活动,推动老年人共建共享绿色社区、宜居村庄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引导、支持开发老年宜居住宅和代际亲情住宅。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