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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2020-16203
分  类: 党派团体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63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卫议〔2020〕1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索  引 号: /2020-16203 分  类: 党派团体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63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卫议〔2020〕1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29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663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民革吉林市委员会: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视传染性疾病防控 加强群防体系建设的建议》(第66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加强传染性疾病预防,健全和完善群防体系建设,对我市提高传染性疾病爆发的应急应对综合能力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市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始终坚持“预防为主”和“防治结合”的防控工作方针,不断优化疾病防控保障政策,积极探索疾病综合防控新机制,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政策引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得到逐年加强。
  虽然我市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这次大考,给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做了一次预防性体检,值得重视,加强反思。传染性疾病群防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需要各部门共同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市卫生健康委将根据提案中指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传染病防控工作,并将其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全面加强我市传染病防控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疾病预防控制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加强传染性疾病预防,健全和完善群防体系建设”目前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规划好传染性疾病体系建设工作
  (一)大力提升重大疫情应急防控能力。进一步健全疾控机构、综合性和专科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位一体”的疾病防控机制,结合分级诊疗建设,明确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职责,将预防关口下沉到基层,将防控关口前移到医疗机构,提升对新发和重大传染病的预测预警能力。完善新发突发急性传染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分类组建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救治、实验室检测等领域的卫生应急队伍,全面提高流行病学调查、集中隔离、收治救治、物资保障等能力,并定期就应对散发病例、聚集性病例进行实战演练。进一步健全应急状态下的响应、联动、人员调集等机制,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与处置。
  (二)全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建设。积极协调编制部门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目前实际承担的工作内容合理确定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标准,尤其充分考虑到属地化管理体制的需要,优先保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编制。结合当前疫情形势,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人社、编办等部门尽快为各级疾控中心补足空编,加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强化专业技能培训;组建由卫生健康、公安、电信、社区人员组成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加强协作,依法、依规、严谨、细致地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确保打造出一支在出现突发事件时“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三)着力解决疾病防控体系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适时对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回头看”整改工作,全面排查防控工作存在的漏洞、短板和弱项,及时总结经验,补齐短板,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落实落细落到位。各县(市)区要加大投入,加快推进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建设进度,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为疾病预防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二、落实好疾病预防控制体系职责分工
  一是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级疾控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各级疾控的核心能力建设。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服务职责,建立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责任清单,在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成立公共卫生科,主要承担承担院内传染病、慢性病监测报告、死因报告、院内感染防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应急救援等职能。
  二是加强与医改、医政医管、卫生监督、健康宣教、基层卫生等系统相关部门的协调。明确这些部门在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将慢性病、精神病等治疗管理项目移交由医院管理系统牵头,通过医联体与分级诊疗工作相结合,形成慢性病治疗管理项目长效技术指导机制;将疾控系统逐步从健康主题日宣传、健康生活方式干预等健康宣传与促进组织活动中淡化出来,转向疾病防控策略优化上来,提供技术支持同时使疾控部门能够有精力将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重点人群保护、疫情预警预测、防控策略研究、疫情应急处置”主业上来,形成分工负责、各尽所长的工作局面。
  三、解决好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政策与经费问题
  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政府投入、分级负责、多渠道筹资”的经费保障机制,积极争取对疾控事业政策执行力度和经费投入,尽快研究制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常态投入机制,制定人均最低投入标准并确保纳入财政预算;同时优化疾病预防控制项目经费管理,以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购买重大公共卫生服务产品,强调项目产出,减少支出限制,使得疾病预防控制项目单位能够根据各自特点更加高效地使用项目经费。2019年,市财政累计投入疾病预防控制经费9049万元。其中,市传染病医院2196万元,市结核病医院2279万元,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2430万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144万元。市财政局在年初预算中安排461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扩大免疫规划经费、艾滋病防治及传染病防治专项经费等支出。根据取消疾控机构相关收费文件要求,市财政局每年安排704.2万元,专项用于弥补取消药品加成、体检收入及疫苗接种等相关收费项目。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73.2万元,市结核病防治研究所331万元,基本满足了疾控机构的正常运转。
  四、开展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目前,我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有在编人员594人,空编率为18.2%,在编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初级、中级、高级)占85%,公卫(助理)医师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31.8%;现有在岗人员813人,外聘人员比例达26.9%。受编制待遇等影响,市、县两级疾控中心空编严重,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和中青年业务骨干流失更严重,专业技术人员欠缺,流调人员专业技能不熟练,成为疾控中心人力资源建设的一大难题。
  按照“三定方案”职能职责分工,积极协助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发挥卫生健康部门主战场作用,主动做好各项有利于公共卫生人才队伍保障机制建设的调研基础性工作。同时请政协委员与组织、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建议,争取政策支持,创新人事人才、编制岗位、职称薪酬等保障机制管理,配合承担部门尽快出台符合公共卫生防控体系人才队伍建设保障机制方面的新政策。抓好“新政策”的贯彻落实,以保证我市公共卫生人才招得来、上得去、留得住、打得赢,为四百多万江城人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结合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从扩大总量和提高质量两方面入手。建设一支数量规模适宜,素质能力优良,结构分布合理,适应发展要求的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为我市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一是招录补充现有编制下短缺人员。建立疾控系统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人社、编办等部门尽快为各级疾控中心补足空编,并建立逐年分批分次招录专业人员,快速形成疾控队伍梯队建设。各县(市)区疾控中心拟招录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约100人,目前市疾控中心已经招录到位15人。
  二是优化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人才队伍是反映地方疾病防控能力的主要要素之一, 加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强化专业技能培训,及时调整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能力是确保新时期人才队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五、协调好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探索建立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以基层政府为主社会企事业单位密切配合的应急联动机制。根据全市应对疫情医疗资源情况,加大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健全和完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高应急救援的协同性、整体性和专业性。
  一是进一步完善救治策略及应对预案。首先,完善发热门诊体系建设,发挥“哨点”作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发热门诊具有重要的哨点作用。全市设有发热门诊25个、留观室个219个,其中,二级以上公立医院17个,开设发热门诊14个、留观室个;二级以上民营医院18个,开设发热门诊3个,留观室个。市传染病医院为救治定点医院,舒兰市二医院为出院患者康复医院,市职业病医院拟建康复医院,市肿瘤医院、 经开区医院正在新楼改建中,预计2021年底完工,其他未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要求在年底前改扩建发热门诊,满足发热患者就诊需求。其次,根据确诊病例发生情况,分区分期启动医疗救治。吉林市收治患者将依据确诊病例数、重症病例数及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能力及时进行调整,确保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二是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机制,推动物资储备信息化建设,提高应急物资综合协调和分类分级保障能力,强化系统内卫生应急物资技术储备和管理能力。加大对疾控的投入力度,强化应急物资保障按照各医疗卫生机构物资需求,积极协调工信、财政等部门做好应急物资储备,通过“平时”储备、确保“战时”准备。
  三是加强指导,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防控,做到疫情防控知识宣传辖区全覆盖无死角,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尽快补齐防控专业能力的短板,选派专业医护下沉一线,对社区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居民进行正确防护和科学防护,开展防控实践演练,增强一线防护人员的防控专业化水平。明确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初步建立起各部门通力合作、联合行动的机制,为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探索新的路径。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