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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755632F/2019-1224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7日
标      题: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2019年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卫医发〔2019〕1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755632F/2019-12242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3月27日
标      题: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2019年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卫医发〔2019〕16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3月27日
  

吉市卫医发〔201916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吉林市2019年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卫生健康局:

为全面落实省卫生健康委2019年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吉卫医发〔20198号)相关部署,扎实推进我市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市2019年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327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吉林市2019年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

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吉林省政府将全省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工作列为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民生实事,着力推进满足省市县乡四级的网络运行平台信息共享建设,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实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医改目标。为扎实推进我市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12月底,实现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

二、实施步骤

(一)部署阶段:20193月底前

市卫生健康委出台实施方案,各县(市)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实施细则,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配合省、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做好统筹协调和调度工作,并对辖区乡镇卫生院工作进展情况、工程质量等适时进行调研和督导。

(二)建设阶段:20194-9

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全省远程会诊平台建设项目与技术方案等文件,组织、协调完成该项目建设政府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后,将施工名单下发至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9月底前施工单位对各县(市)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平台启动施工建设。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督导辖区乡镇卫生院配合项目建设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在施工期间要派出一名院级领导和一名技术人员进行协助工作。

(三)验收阶段:201910-12

10月底前,进行平台应用软件系统调试和试运营,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11月底前,乡镇卫生院与省远程会诊数据中心平台联通。12月底前,我市全部乡镇卫生院远程医疗服务网络达到预期建设标准,实现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医学教育、预约诊疗、双向转诊等功能。

三、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县(市)要充分认识建设远程医疗服务网络的重大意义,把“互联网+医疗”放在惠及民生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实到位。3月底前各县(市)研究制定实施细则,将行政部门具体工作负责人和辖区全部乡镇卫生院协助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二)深入督导,确保质量。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对乡镇卫生院远程会诊平台施工情况、工程进度、安装运行等阶段进行实地调研和督导,了解掌握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做到及时反馈和及时解决,确保工作高质量完成。

(三)正确引导,主动宣传。实现远程医疗服务网络乡镇卫生院全覆盖,是完成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远程医疗服务,满足省市县乡四级平台信息共享建设的需要。各县(市)要正确引导基层广泛开展远程医疗服务的具体应用,集中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对“互联网+医疗”的认可度,使远程医疗服务真正起到减轻大型医院门诊压力,为居民提供高效便捷医疗服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