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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755632F/2019-1224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标      题: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卫发〔2019〕5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755632F/2019-12240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标      题: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征集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卫发〔2019〕55号 发布日期: 2019年05月05日
   

吉市卫发〔201955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征集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

计划项目的通知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

根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9年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吉卫联发〔201929)文件要求,现征集吉林市申报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总体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具有较好的应用前景,有利于促进我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理论依据充分,内容和目标明确,实施方案切实可行。

(二)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应提供相关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生命科学和医学伦理问题的,需提供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实验动物的,需提供省科技厅出具的实验动物生产或使用许可证。

(三)经指定具备资质的机构查新检索,出具查新报告(适宜技术推广项目除外)。

(四)为发挥项目研究的联动、传导效应,鼓励多学科、多单位联合申请,鼓励卫生健康单位与资助研究项目经费的机构合作。

(五)申请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编人员,且须实际主持和从事该项科技创新工作。

(六)每人限报1项。已获得省卫生健康委科研立项计划尚未结题(未完成)者不得申报。

(七)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具备完成其申请项目的条件和能力,是财务独立核算的实体机构,有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的资格。

(八)以合作形式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明确知识产权归属。

(九)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总预算超出省财政专项资助部分,项目申请者所在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做出自筹承诺。

(十)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卫生健康管理模式革新项目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2年。

二、申报项目分类

(一)吉林省卫生健康技术创新项目

主要支持为解决临床实践遇到的困难探索形成新的诊疗技术和方法或对现有技术和方法进行革新。产出的新技术应具有较高实用价值,便于广泛应用。存在较大风险(包括潜在风险)及涉及重大伦理问题的不予支持。

1.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应当具有与所开展技术创新相应的诊疗科目,且资质与条件应当符合开展项目的需要。

2)名额限制。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限推荐2项。每个重点实验室单元、重点专科和市州医学特色专科可不占本单位名额各限报1项。省卫生系统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对象(以下简称“培养对象”)每人限报1项,不占本地区、本单位名额。

3)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未满55周岁(196412月份以后出生)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且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

2.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经费3-5万元。

(二)吉林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

1.申报具体要求

1)经实践证明安全、有效、经济、成熟并相对先进的卫生健康技术,适合县(区)级及以下卫生健康单位使用。

2)已在一定范围内推广应用1年以上,并取得良好效果。

3)技术项目配套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同意生产并进入市场。

4)名额限制。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限推荐3项。

5)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为未满55周岁(196412月份以后出生)的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且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

6)申报单位(推广单位)应为应用该项技术的卫生医疗机构,并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相关企业等营利性机构不得作为技术推广单位。

2.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三)吉林省青年科技骨干培养计划项目

资助青年科技骨干开展科研活动,主要支持临床研究和基础研究方向。

1.申报具体要求

1)名额限制。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限报2项。

2)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未满40周岁(197912月以后出生);具备较高科研能力;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博士研究生需参加工作满一年,无专业技术职务要求。

2.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

(四)吉林省卫生健康管理模式革新项目

1.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项目应围绕卫生健康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对管理模式进行革新与探讨。

2)名额限制。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限推荐2项。

3)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未满55周岁(196412月份以后出生),且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培养对象申报不受此条件限制)。

2. 资助额度

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

(五)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自筹经费项目

1.自筹经费项目应以技术创新和推广为主

2.名额限制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限推荐5项。

3.申请人条件

申请人应未满55周岁196412月份以后出生),且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业务骨干(培养对象申报不受此条件限制)。

三、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项目须通过所在单位审核,于2019528日前将申请书及盲审材料一式1份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初审(初审材料可不盖公章),待初审合格后再递交正式材料。

(二)申报项目初审合格后,各单位要填写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将申请书及盲审材料一式4份(册),严格按照填写注意事项及装订要求(详见申请书及盲审材料)统一报送市卫生健康委科技教育处,同时还要填写申报汇总表(详见附件6)。汇总表发送至:532564674@qq.com联系人 :马铭阳,联系电话:62049372  15004320119 ,过期不予受理。

(三)附件1-9不随通知下发,请各申报单位在吉林市卫生科教QQ群中自行下载。

 

附件:1.吉林省卫生健康技术创新项目申请书

2.吉林省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申请书

3.吉林省卫生健康青年科技骨干培养计划项目
申请书

4.吉林省卫生健康管理模式革新项目申请书

5.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自筹经费项目申请书

6.2019年吉林省卫生健康科技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7.技术创新、青年培养、自筹经费项目盲审材料

8.卫生健康适宜技术推广项目盲审材料

9.卫生健康管理模式革新项目盲审材料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55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