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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755632F/2019-1222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标      题: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6-2019年市人大与市政协转办提案议案办理情况总结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755632F/2019-12228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公告
发文机关: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标      题: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6-2019年市人大与市政协转办提案议案办理情况总结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9年11月25日
  吉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16-2019年市人大与市政协转办提案议案办理情况总结

 

2016年-2019年市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落实提案议案办理工作相关要求和规定,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代表委员的参政议政职责,真正做到将提案办理工作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相互结合、相互促进,不断提高提案办理质量,代表委员满意率连续多年实现100%,吉林市卫生健康委自2016年到2019年连续四年获得提案办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一、基本情况

  2016-2019年,我委共承办办理“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口头意见和建议15件,人大建议5件,政协提案43件;提案涉及健康教育、深化医改、医疗服务、公共卫生、中医药发展、妇幼健康等多项卫生计生工作。针对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委坚持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真正把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委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质量。2016-2019年,我委承办的所有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全部按规定时限办理完毕,并送达或邮寄给了每位委员,委员满意率100%。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我委始终把提案议案办理作为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形式,作为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作为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抓手,严肃对待、认真办理。为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我委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承办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调度,统一思想,分解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办理工作责任制,明确一把手是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规处牵头协调,承办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的办理工作网络,将提案议案办理工作作为处室评先树优的硬任务、硬指标,确保件件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二)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为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我委不断探索办理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在完善提案受理、交办、催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五定”的管理责任制,即“定领导、定人员、定时间、定任务、定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对我委承办的所有政协提案议案,逐一明确主协办处室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本处室提案议案办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提案议案办理列入了委机关重要工作内容,由法规处负责定期催办,确保按时办结;答复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按照正式文件发文程序,经委主要领导统一签发后,由法规处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当面送达或邮寄给各位委员。

  (三)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办理水平。加强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联系是提升提案议案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委员们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对此,我们明确要求各承办处室室要在办前、办中、办后至少3次与委员进行沟通,必要时要登门交流、解释,征求意见、接受监督。在办理前各处室认真阅读提案原文,深刻领会提案的原意,对提案内容不明确、不理解的,要与委员先沟通后再作答复,在办理过程中我们要求所有办理人员端正态度、摆正位置,始终以虚心求教、主动积极的态度对待各位代表委员,把提案议案办理作为与委员们沟通情况、增进了解、采纳意见、改进工作的有利契机。在办理结束后,送达答复意见时,一并将承办处室联系方式告知委员,方便在今后的工作中的随时联系、随时监督、随时指导。

(四)结合工作实际,狠抓提案议案落实。提案议案凝聚着代表委员们的智慧和心血,内容多为全市重点卫生计生工作,各位委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所提提案议案紧密结合当前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现状和吉林市工作实际,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蕴含着对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的真知灼见,是科学决策、依法行政、推动工作的巨大动力。为此,我们对每件提案议案涉及问题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努力做到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如确实因政策等客观因素不能解决的,主动与委员进行沟通解释,争取理解和支持。

例如:在办理郑桂茹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管理,保障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建议》(2017年627号)提案时,将所提提案融入到我们正在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加强医疗机构安全防范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机构“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和矛盾纠纷化解能力二是做好重点区域安全防护工作。严格落实病房、门急诊等诊疗区域管理,设立专门人员负责诊区秩序管理,候诊区与诊疗区应当分区管理;二级以上医院门急诊和病房的公共区域必须安装符合规定的监控设备,落实人防力量;重点加强急诊、夜间值班科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足够力量对急诊科实行不间断巡查守护。三是健全重点人群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医疗机构建立酒后、有滋事或暴力倾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人群的就诊安全防范制度;对多次反映诉求,有过激行为或扬言暴力伤医的,以及有潜在暴力倾向的,医疗机构及时向公安等部门反映,相关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严防发生恶性案件。四是加强警医联动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医疗机构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处理流程,二级以上医院应当组建应急安保队伍,确保发生警情时,现场有安保力量第一时间予以先期控制,防止事态升级。在规范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方面,建立“三调解一保险”(院内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长效工作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导医疗机构全面排查内部管理漏洞,完善医疗机构内部全链条管理,建立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机制,提升患者安全管理水平。着力加强急诊科能力建设,严格执行急诊诊疗操作规范,强化与院前急救的无缝衔接,全力做好危重症患者抢救工作。加强医疗卫生计生行业行风建设,建立并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机制。加强医务人员人文培训,提高医患沟通技能,以患者为中心,对患者进行诊疗全过程的人文关怀。

再如:在办理张晨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和规范我市医疗废物处理工作的建议》(2018年521号)提案时,在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工作方面积极采纳委员所提建议:一是吉林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综合监督机构对医疗机构审批、校验、日常监督时,将是否办理了环评手续,是否安装了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是否医疗废物处理协议及污泥处理协议等列为审查内容。二是强化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卫生计生部门专项行动,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能够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紧迫感,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进一步落实了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相关组织架构,制订并严格落实各级人员岗位职责,理顺工作机制,周密安排、精心部署,同时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理资金投入,已将其列入单位预算,认真做好医疗废物和医疗污水管理工作。

  三、下步打算

  认真负责地做好政协提案议案的办理工作,是我们卫生计生部门的重要职责。虽然前期我们在提案议案办理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但在办理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与代表委员们的沟通交流有待加强。特别是向代表委员解读政策,汇报工作存在不及时现象,不利于他们对当前卫生计生工作的全面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质量。二是承办部门之间协调沟通有待加强。部分代表委员所提提案议案的内容涉及面广,特别是像深化医改、健康江城建设等工作关系人、财、物多个方面,涉及政府多个部门,有时仅凭卫生计生部门难以落实,需要多个部门一起协调解决,在协调调度其他部门能力上还有待加强。三是落实效果有待提升。代表委员们提出的一些有价值、有参考的提案议案,有时受全省政策和我市工作实际等客观因素的限制,不能全部采纳,提案议案落实效果还有待提升。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强化与代表委员们沟通交流,采取多种措施提升办理质量,把书面答复意见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从程序上、制度上不断加以完善,努力使我委的提案议案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