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923704P/2018-06218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环发〔2018〕142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923704P/2018-06218 | 分 类: |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 成文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23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环发〔2018〕142号 | 发布日期: | 2018年05月28日 |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23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刘跃春、李宝臣、丁皓鹏、程君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水污染治理的建议》(第623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环境问题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我市水污染问题的解决关系到落实中央和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是各级政府当前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是保障流域内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必须要解决的大问题。提案中分析流域污染的相关问题和所提的工作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对于我市突出重点,集中精力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我局对此高度重视,履职尽责,加快推进水污染防治协调、调度、督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正在全力开展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改攻坚行动。
一、吉林市水环境现状
(一)水环境监测情况。总体来说,吉林市主要分属两个流域,松花江干流、辉发河流域。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92条,河流总长度4274公里。吉林市和各县(市)两级环境监测部门共布设33个监测断面,其中国控断面为19个(纳入国家考核断面14个,考核吉林市13个,考核白山市1个(桦甸市白山大桥),已全部实行采测分离),省控断面为14个。采测分离断面监测数据为国家环境监测总站采测分离共享数据,其余各断面均为属地站监测数据。国控断面每月监测一次,省控断面每季度监测一次。
(二)水污染问题。松花江干流各断面水质尚好,已连续多年保持在三类良好以上。2017年洪灾影响松花江城区江段8、9月份个别指标超标。松花湖2016年前总体保持在三类良好以上,2017年评价标准采用河流型水库评价,加之上游来水总磷污染影响,松花湖沙石浒、大丰满总磷指标2017年多个月份超标。辉发河、蛟河、细鳞河、岔路河、饮马河5个支流水质情况,多年来,水质基本保持稳定,但每年11月至次年3月,受冬季冰封枯水期影响,经常出现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等个别指标超标现象,辉发河、细鳞河超标较严重。2018年1季度辉发河、蛟河、细鳞河、岔路河四个支流国控断面水质下降为劣五类,重度污染,大丰满总磷指标超标;4月以来,四个支流水质水质逐渐好转,已没有劣五类水体。
二、提案建议落实措施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组织领导。
2016年以来,吉林市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市、县区两级政府印发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和《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市环保局每年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市政府印发了《吉林市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河长制工作制度和考核问责机制。2017年成立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2018年成立了吉林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和办公室,切实加强了吉林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
(二)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1、及时通报水质信息,会商分析水质。市环保局定期通报国控考核断面水质信息,对异常超标数据,及时会商分析水质下降原因。
2、全面开展国控断面达标工作。2017年,吉林市政府制定实施了《吉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市市政公用局牵头推进实施,2017年底,已实现6条黑臭水体不黑不臭目标。舒兰市制定实施了细鳞河水体达标方案、磐石市制定了挡石河水体达标方案,达标方案确定的综合整治工程共计31个,截止2017年底,推动实施细鳞河、挡石河水污染防治工程完成11项,在建9项,前期11项,已完成投资2.17亿元。桦甸市制定并实施了《辉发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舒兰市制定并实施《卡岔河流域综合整治方案》。2018年以来,针对1季度水质下降情况,推动相关县(市)区开展了重点流域水质下降整改专项工作,相关县(市)区已制定水体达标方案或流域综合治理方案,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改善辖区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控劣Ⅴ类断面比例。
3、推进河长制落实。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自2017年冬季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河道清洁整治专项行动,清理生活垃圾、禽畜粪便,减少水质污染。针对特大洪灾造成的河道淤泥、杂物垃圾堆积等问题,连续开展几轮清淤会战。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深入调查摸底,落实整改销号制度,制定分类整改措施,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同时,组织开展百公里江河绿化行动。
4、突出项目示范作用,加大治理力度。以水质改善为目标,结合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今年计划推进水污染防治工程项目42个,其中续建项目18个、新开工项目24个,计划总投资约31.6亿元(已完成投资14.7亿元)。重点治理不达标水体和黑臭水体,实施湖泊水库和水源地等良好水体生态保护修复。
5、加强水质改善工作督导督办。吉林市已将重点流域水质下降纳入了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市环保局按市政府和省环保厅要求,定期调度督办,督导相关县(市)区推进整改措施。提请市政府开展了重点流域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和劣Ⅴ类水质改善工作专项督察督办。集体约谈了蛟河市、磐石市、龙潭区、中新食品区、高新区分管领导,对5家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缓慢进行督办。市环保局统筹推进辖区水质改善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会同市河长办、市直相关部门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协同推进攻坚行动,制定了水污染防治工作整改措施清单,明确了各项措施和工程项目完成时限,狠抓落实。
(三)已取得的成效。
4月份监测结果显示,我市水环境质量比一季度有明显改善,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比例62%,较3月份上升18%,无劣Ⅴ类水体,松花江干流水质基本保持在良好水体。5月份我市自行监测结果显示,福兴、蛟河口、肖家船口3个劣Ⅴ类断面已改善为Ⅲ类,官厅桥由劣Ⅴ类改善为Ⅳ类,大丰满由Ⅴ类改善为Ⅲ类。
(四)建立长效机制。
深入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河长制,严格考核问责,深入推进市级46条河流“一河一策”流域综合治理,明确分工,各负其职,严格执法,保证提案建议的有效落实。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5月28日
联系人:关英杰 联系电话:0432-62405425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5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