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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923704P/2018-06217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环发〔2018〕13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923704P/2018-06217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6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环发〔2018〕136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1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 

64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代彤彦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防治我市土壤污染  保障食品安全的建议》(第649号提案)收悉,经协同市农委、市畜牧局认真研究办理,现对提案建议逐条答复如下: 

一、要不断提高广大农民防治土壤污染意识 

(一)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为切实加强耕地污染防治,逐步改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确保将吉林市耕地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吉林市农委先后定制了《吉林市秸秆肥料化利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吉林市化肥使用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吉林市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等三个方案。同时将秸秆肥料化利用、化肥使用减量增效行动、农药使用减量增效行动等3项重点工作纳入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内容,不断加大耕地污染防治力度。 

1、耕地质量不断提升 

2017年按照“改、培、保、控”四字要领,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改”即改良土壤,全市开展“玉米-大豆”轮作面积13万亩,通过推行轮作种植,引导农民改变种植习惯,转变耕作方式,改变连年种植同一种作物的状况,实现了用养地相结合。“培”即培肥地力,全市落实增施有机肥试点面积2万亩,实施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6万公顷,开展测土配方施肥面积18.7万公顷,有效提升了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了土壤养分。“保”即保水保肥,通过推广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等高效技术30项等农业技术,改善了耕地理化性状,增强耕地保水保肥能力。“控”即控污修复,深入开展了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市农作物化肥用量从2013年的31.93万吨下降至30.93万吨,禁用高毒、限用农药59种,推广无人机等新型植保机械应用,控水控药控肥40公顷,有效阻控了土壤污染。同时,为了更好推动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落实,我市加快推广应用新技术,提高科技支撑能力。2017年推广宽窄行种植、玉米农机农艺相结合综合高产栽培技术面积为210万亩,较2016年的增加了5万亩。 

2、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初具规模 

全市建立耕地质量监测点10个,其中,国家级玉米监测点4个,包括水稻监测点2个,玉米监测点2个,省级监测点6个,包括玉米监测点4个,水稻监测点2个。通过对田间生产、施肥、作物产量等数据的分析,制定科学的土壤改良技术方案,引导、促进广大农民科学施肥,提高土、肥、水资源的利用率和土壤肥力,改善了农业生态环境。2017年耕地质量监测点较2016年增加了3个。 

全市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监测常态化监测点位2528个,其中,四个城区、吉林经济开发区和5704场范围内常态化监测点位数量为486个,五县(市)常态化监测点位数量为2042个。采样点数为10358个。 

3、农村生产环境整体改善 

为了让农村真正实现干净起来的目标,从2015年开始,持续三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以六清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累计投入整治资金5亿元,农村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建立市级主导、县级主责、乡级主抓,村社主干的四级联动机制和三包三责长效管护机制,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入农村。通过招投标程序选定深圳市龙澄高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为项目单位。市政府与深圳龙澄公司已签订了框架合同,桦甸市、丰满区、磐石市、昌邑区、永吉县已陆续签订项目合同,计划布设地埋式垃圾桶1353个、设置转运车64台,现已完成布设地埋式垃圾桶824个、设置转运车49台。 

推进秸杆综合利用。探索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体系。抓好舒兰农机产业园建设,支持秸秆捡拾机、秸秆打包、秸秆还田等机械推广,全市实现秸秆综合利用50.5万吨,其中玉米秸秆还田50万公顷,秸秆还田50万吨;堆沤还田0.5万吨。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耕地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耕地环境保护理念还没有深入人心。农业系统一些层面对解决耕地环境保护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协同性、系统性还缺乏足够认识,耕地环境保护观念还不强,公众参与和支持的主动意愿还不强,特别是农民作为特殊社会群体,自身文化素质不高,耕地环境保护意识薄弱,提高农民群众的耕地环境保护意识还需要一个过程。 

2、农村环境治理仍需加强。我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近年来才逐步得到重视,通过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六清整治行动,农村面貌得到了大幅提升,但目前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工作任务仍十分艰巨。由于各县(区)受基层财力限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工作缺少资金和项目支撑,农村环境基础设施还需加强,生活污水直排、垃圾随意堆放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 

3、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急需加快推动。当前,我市农业生产力整体水平不高,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农业生产方式急需加强,高消耗、低效益的传统农业发展模式仍未得到根本性扭转,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和设备的推广应用还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秸秆的肥料化利用还需加强。 

4、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然突出。受种植技术水平滞后影响,农业生产中化肥、农药、农膜使用基数较高,由于资金、机制等因素制约,废弃农膜、秸秆等农业废弃物还没得到有效治理。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农委将进一步履职尽责,为耕地污染防治作出新贡献,主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全面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广控肥控药控水、增施有机肥、酵素等新技术,探索秸秆基料化和秸秆还田技术,开展秸秆机收打捆、收储和综合利用示范试点。到十三五期末,全市亩均化肥施用年均减量22.5公斤、亩均农药施用年均减量0.06公斤、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率达到75%、病虫草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35% 

2、美化农村生活环境,实施六清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继续深入实施“六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打造干净整洁新农家、净美宜居新村屯、规范有序新镇区,在“三线一环”区域,打造大绥河—搜登站—一拉溪等7个精品片区,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到2020年,全市“六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显著成效 

3、突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种植业结构调整。科学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打造万昌、孤店子等6个万公顷优质水稻种植核心基地,打造一拉溪、吉舒等10个万公顷专用玉米种植核心基地,打造新站、新安等4个千公顷优质大豆种植核心基地,打造黄松甸、二道甸子等一批特优区。到十三五期末,全市高标准农田比重达到55%、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85%、农田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7、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产量比重42% 

二、要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循环农业 

一是要加快养殖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现有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健全完善粪污收集、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提升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水平和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2018年,全市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重达到70%以上,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3%以上。 

二是推进种养结合一体化项目建设。落实国家和省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加强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利用设施、饲草料基地建设和防疫、质量安全及生产设施改造,切实提高粪污、秸秆综合处理利用率、消纳地配套建设水平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数量。 

三是推进畜禽养殖有机粪肥高效利用。积极推广《畜禽养殖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技术指南》,支持大中型养殖场(小区)自建有机肥、沼气、生物燃料块等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促进农牧结合、种养结合;支持社会资本发展资源化利用产业,在畜禽养殖密集区建设养殖粪污处理中心,对周边养户养殖粪污实施分户收集、专业化集中处理。2018年,全市有机肥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 

三、要强力推进工业清洁生产 

近年来,我市大力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电力、钢铁、水泥、石化等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设施改造,大幅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制度,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全面推进清洁生产工作,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促进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 

按照《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要求,对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等主要行业,作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重点。 

根据省环保厅工作部署,结合吉林市实际,每年制定我市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年度计划,将涉及重金属、污染物超标排放及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考核的重点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范围,对列入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强化督查、督办,指导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 

通过推进清洁生产审核,使企业产排污强度有了明显的降低,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我市重点企业已实施的中高费方案全部达到预期目标,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而且还减少了对环境的污染,增强了企业员工的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意识,实现了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要切实加强土壤污染调查和监测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吉林省环境保护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吉林市环境监测站于2011年开始积极组织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近几年,共组织开展土壤监测点位累计达到百余个,涉及特殊行业企业周边土壤环境、基本农田(水稻、玉米、黄豆)、蔬菜种植(红薯、卷心菜、西红柿),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周边土壤环境、畜禽养殖场周边土壤环境(养猪场、蛋鸡场、养牛场)、林地土壤以及其他等十多种不同类别土壤环境质量的监测工作,监测点位覆盖全吉林市地区及各县(市)。 

按照《国家土壤环境质量例行监测工作方案》要求以及吉林市特征污染物项目,确定了土壤样品重金属、残留农药及土壤理化指标等监测项目,分别为:pH值、有机质含量、阳离子交换量、镉、汞、砷、铅、镍、铜、锌、钒、锰、钴、银、铊、锑、六六六、滴滴涕、氯丹、七氯、代森锌及多环芳烃(苊烯、苊、芴、菲、蒽、荧蒽、芘、苯并(a)蒽、屈、苯并(b)荧蒽、苯并 (k)荧蒽、苯并(a)芘、茚苯(1,2,3-cd)芘、二苯并(a, n)蒽和苯并(ghi) 苝)等。 

通过监测结果表明,吉林市土壤环境质量整体环境良好,初步掌握吉林市及各县(市)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随着国家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的重视,应加强监测技术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的能力建设,提高土壤监测技术水平,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有效的技术支持。 

  

五、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 

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机构受制于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我国的行政机构设置是在行政区划基础上分级设立的,相关的环保机构是应行政区划设置的,这种设置不利于环境问题的系统解决,土壤污染具有区域性的特点,在现行管理体制下,一个系统问题被认为割裂成若干部分,由不同主体按不同标准独自解决,非常不利于防治工作的开展。 

此外,我国的环境保护根据法律规定实行统管和分管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针对当前环境问题内容多元性涉及范围广泛而设置。由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机构设置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赋予了环境保护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农业部门等许多机构一定权力,以便于土壤污染防治的灵活进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不是万能的,不能掌握所有的环境问题,因此急需建立土壤污染防治管理体制,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和协调,协同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六、要依法防治土壤污染 

我国为了治理环境污染,制定了很多专门的法律法规,但是相对于水污染防治和其他一些较为普遍的污染,国家都有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国家的宣传工作也相当到位,但是土壤污染的宣传工作并不到位,导致很多民众不了解土壤污染的严重性,而且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来限制环境污染,目前有关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散见于一些部门法律法规中,在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中没有规定,使得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建设缺乏有力的基础性法律保障,所以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贯彻落实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明确治理污染问题的具体行动,也是治理工作目标的根本保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有效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的重要因素,目前很多工作只是单纯的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开展,无法遏制土壤污染问题,所以必须通过立法来防治土壤污染问题;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明确并落实各方责任的客观要求,解决土壤污染问题是每一个公民的使命,需要各层次的人员共同参与,需要通过立法来落实各级政府对本辖区的防治工作;加强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是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的县市需要,由于目前对于保护土壤方面的立法少,人们的潜意识中没有概念,无法了解关于土壤污染问题的规定,所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 

感谢您对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吉林市环境保护局 

                        201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