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923704P/2015-0498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标 题: | 吉林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923704P/2015-04984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标 题: | 吉林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5年12月03日 |
吉林市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5〕2号)和《关于转发省环保局吉林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吉政办明电〔2015〕13号)文件精神,我市于2015年4月至12月开展了环保大检查工作,在环保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中,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环保大检查工作总体情况
检查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方面。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以来,共投入4000余人次对4394家排污单位(其中一般企事业单位2848家,规模化禽畜养殖334家,三产服务业1175家,工业园区21个,饮用水源地11个,自然保护区5个)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建立了“一企一档”详细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版档案和大检查录入系统电子版档案)摸清了排污单位底数、排查了环境风险隐患、树立了严执法严环保理念。
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方面。我市共排查出1198家单位存在环境违法情况(其中一般企事业单位1047家,规模化禽畜养殖77家,三产服务业73家,自然保护区1个),在排查出环境违法情况的单位中,违法建设项目企业有1049家,违法排污企业有63家。截止目前,依据法律法规,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企业有9家,责令停产企业有25家,责令限期改正或限期治理有340家,关停取缔有1家,共处罚81家企业,处罚金额为6377261元,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2件。
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方面。我市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分块管理、网格划分、责任到人”为环境监管模式,市、县(市)、区环境监察机构按照管辖的区域划分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每个监管网格明确主管领导和2名以上具体监管人员,环境监管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到人。我市环境监管网格划分方案已在省里备案,并且已于10月在吉林市环保局网站公开。
清理与环境管理相悖的不合法规章方面。在市法制办、环保法规部门的共同监管下,我市共发现0项违反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督办工作方面。我市明确了环保大检查工作目标和各阶段工作时间节点,成立了领导小组,建立了工作月报制度。针对各地区工作报送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环保大检查网上录入情况,我局先后两次给县(市)、区政府和环保局下达督办文书(《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境保护大检查”企业自查和网上填报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吉市环发〔2015〕50号)、《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环保大检查数据采集系统填报情况的通报》(吉市环发〔2015〕71号))。通过督办通报,吉林各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任务得以全面贯彻落实。
二、环保大检查工作主要做法
1、高度重视,迅速部署
我市领导高度重视环保大检查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大检查工作目标,坚持高压态势严管辖区内环境风险单位。为了更好的完成我市环保大检查任务,我市制定了《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5〕38号)、《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市政办函〔2015〕41号)。我局为了全面推进大检查工作,印发了《吉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15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吉市环发〔2015〕27号)。为了督导和沟通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我市先后召开全市会议,动员、部署、调度此项工作。
2、应用网络,加强沟通
为了更为便捷的工作交流,确保全年环保大检查工作的高效开展,我局建立了“吉林环保”、“吉林市大检查工作组”、“2015工作报送组”等在线网络交流平台,实现了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全面、及时、高效、完整的交流沟通大环境,打破了传统工作交流模式,有力的增强了市、县(市)、区环保工作的准确信息传达。与此同时,通过省厅建立的环保大检查数据采集系统,我市九个县(市)、区的环保大检查档案资料得到了电子档保存,使“一企一档”纸质版档案有了新的保存和查阅方式,大大提高了我市企业建档工作的质量,增强了我市企业环境监管的高效性。为了落实群众路线,贯彻全民参与环保,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我局通过吉林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开公布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情况,确保群众参与环保事业,做好我局服务型政府形象,做好服务百姓工作。
3、夯实基础,提高法治
2015年以来,新《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相继出台,为了更好的做好环境保护工作,贯彻落实国家依法环保理念,完成好我市环保大检查工作任务,我局重点组织监察人员学习环境法律法规,增强监管执法队伍法律观念,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坚定国家环境监管依法环保决心,与时俱进,增强自身队伍建设,营造高素质、高水平、高服务的“三高”工作气候,廉政自律,做优秀环境监管人员。今年,我局先后组织监察人员参加国家监察培训、省厅监察培训、市本级监管学习交流。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市依法环保大检查工作,我市相继召开环保法企业宣传会2场、环境监管会议6场。
吉林市环境监察支队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