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MB1923704P/2020-08057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吉市环发﹝2020﹞3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MB1923704P/2020-08057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标 题: |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吉市环发﹝2020﹞34号 | 发布日期: | 2020年03月04日 |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环发﹝2020﹞34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4日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3月中旬至4月上旬,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将进驻我市,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长于仲秋主持迎检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分别担任综合材料组、信访案件办理组、现场督办配合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6个工作组组长,对应衔接市里各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综合材料组
负责与省督察组的沟通联系,做好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和反馈工作;配合安排督察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座谈会等会议;协调安排督察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活动;调度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工作情况并上报;配合现场督办组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起草领导同志的相关讲话、谈话和汇报材料;收集整理督察组调阅的档案资料;协调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整理保留督察组进驻期间档案资料,以及督察进驻结束后的相关资料清退、销毁工作;负责公文核稿、文件收发和印章管理;做好保留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完成省督察组及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杨伟东 总工程师
下设4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赵宝双、张强
成 员:张瀚心、韩存利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督察前期、进驻期间与省督察组衔接、沟通,协调落实督察组交办事项;协调配合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督察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活动;联络协调其他各组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稿材料小组
组 长:马新峰、付洪涛、钟海滨
成 员:蔡晨、岳兵、李东星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动员会、汇报会等相关会议领导同志的相关讲话和汇报材料;起草吉林市迎接省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负责公文核稿、文件收发、印章和档案管理;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调阅资料小组
组 长:夏 懿
成 员:于健、周尊国、常桐、季子群、赵莹
工作职责:协调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督察组进驻期间调阅的档案资料,以及督察进驻结束后的相关资料清退、销毁工作;做好保留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工作简报小组
组 长:才洪金、刘克
成 员:牛帅、刘锦、李金、张跃辉
工作职责: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案件办理组
制定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方案;负责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转办、督办;汇总、分析、上报信访案件的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刘 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解立明 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长
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接件转办小组
组 长:谭波、张赫华
成 员:姚玉超、孙奇颖、朴世伟、林桔、
各城区分局抽调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收省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并按职责分工将信访案件转发给相关部门。
2、案件审理小组
组 长:熊鹰、吴立春、张海峰、邓喜春、刁毓馨
成 员:王忠铁、赵修丽、吴立盈、傅君亮、孙政行
工作职责:接收案件受理责任单位和部门上报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并进行审理。审理通过后转交综合信息小组。
3、综合信息小组
组 长:宋晓菲
成 员:郎宏峰、罗艳春、胡晶、唐洋、高加鑫
工作职责:负责案件汇总及上报、信息汇总、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以及档案整理工作。
(三)现场督办配合组
配合省督察组开展现场检查,协调安排现场检查陪同人员、车辆保障等相关工作;对各县(市)、区边督边改工作进行督办及指导;对督察组移交案件、信访投诉举报等涉及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向总协调人反馈;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霍介国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下设3个工作小组
1、现场联络小组
组 长:李胜清、冯艳斌
成 员:杨斌、李宝玉
工作职责:配合省督察组开展现场检查,协调安排现场检查陪同人员、车辆保障等相关工作。
2、情况梳理小组
组 长:徐芳高、关英杰
成 员:宋长武、肖复周、宋莹、孙广伟
工作职责:对督察组核查或移交案件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对信访投诉举报等涉及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总协调人反馈,审核通过后转交综合信息小组。
3、信访案件办理小组
组 长:金英哲、陈振宇、孔繁国、杨迎春
成 员:监测处、市监察支队、固废站和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调查处理由局里承办的信访案件;根据市协调联络组统一安排,陪同省督察组人员现场核查、现场监测;完成市协调联络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负责督察期间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按督察组要求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开督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公布环保督察信访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开展相关宣传及信息公开工作;监控网络舆情,编发舆情动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轶
成 员:渠洁、王进及宣教中心人员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协调做好督察组及迎检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餐饮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安排办公室、会议室、谈话室、信访受理工作间等办公场所;负责协调配备督察组及迎检工作人员办公及必要生活用品等;协调做好省级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车辆保障;协调电力部门和宾馆做好省级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电力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楠
成 员:佟巍、荆涛、孙锐、孙强
(六)安全保卫组
负责做好督察组驻地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做好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警卫、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协调公安部门疏导分流驻地上访群众,妥善处置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翠英
成 员:孙强、李丛欢及市环科院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分工责任制。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各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二)建立畅通的联动工作机制。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各工作组适时召开例会,调度、研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各工作组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各工作组间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工作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能擅自离岗,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重要事项要向组长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协调联络组协调人报告。
(四)做好保密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档案,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介发表、讨论、传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