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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MB1923704P/2020-0805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环发﹝2020﹞3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0200MB1923704P/2020-08057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标      题: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吉市环发﹝2020﹞34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04日

关于印发《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市环发﹝2020﹞34号

 

 

各分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经局党组同意,现将《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3月4日

 

 

吉林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和配合做好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

  

  3月中旬至4月上旬,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省督察组”)将进驻我市,开展为期20天左右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配合做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检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长于仲秋主持迎检全面工作,其他局领导分别担任综合材料组、信访案件办理组、现场督办配合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6个工作组组长,对应衔接市里各工作组开展具体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综合材料组

  负责与省督察组的沟通联系,做好督察组交办事项的协调、调度和反馈工作;配合安排督察工作动员会、汇报会、座谈会等会议;协调安排督察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活动;调度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相关单位工作情况并上报;配合现场督办组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起草领导同志的相关讲话、谈话和汇报材料;收集整理督察组调阅的档案资料;协调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整理保留督察组进驻期间档案资料,以及督察进驻结束后的相关资料清退、销毁工作;负责公文核稿、文件收发和印章管理;做好保留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完成省督察组及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杨伟东 总工程师

  下设4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

  组 长:赵宝双、张强

  成 员:张瀚心、韩存利

  工作职责:负责具体督察前期、进驻期间与省督察组衔接、沟通,协调落实督察组交办事项;协调配合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督察组个别谈话、走访问询、现场抽查等活动;联络协调其他各组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文稿材料小组

  组 长:马新峰、付洪涛、钟海滨

  成 员:蔡晨、岳兵、李东星

  工作职责:负责起草动员会、汇报会等相关会议领导同志的相关讲话和汇报材料;起草吉林市迎接省督察“回头看”工作方案、相关文件通知等材料;负责公文核稿、文件收发、印章和档案管理;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调阅资料小组

  组 长:夏 懿

  成 员:于健、周尊国、常桐、季子群、赵莹

  工作职责:协调各县(市)区、各开发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提供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督察组进驻期间调阅的档案资料,以及督察进驻结束后的相关资料清退、销毁工作;做好保留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工作简报小组

  组 长:才洪金、刘克

  成 员:牛帅、刘锦、李金、张跃辉

  工作职责: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信访案件办理组

  制定信访案件办理流程和方案;负责对省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案件转办、督办;汇总、分析、上报信访案件的办理结果及问责情况;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刘 立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解立明 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长

  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1、接件转办小组

  组 长:谭波、张赫华

  成 员:姚玉超、孙奇颖、朴世伟、林桔、

  各城区分局抽调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接收省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并按职责分工将信访案件转发给相关部门。

  2、案件审理小组

  组 长:熊鹰、吴立春、张海峰、邓喜春、刁毓馨

  成 员:王忠铁、赵修丽、吴立盈、傅君亮、孙政行

  工作职责:接收案件受理责任单位和部门上报的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并进行审理。审理通过后转交综合信息小组。

  3、综合信息小组

  组 长:宋晓菲

  成 员:郎宏峰、罗艳春、胡晶、唐洋、高加鑫

  工作职责:负责案件汇总及上报、信息汇总、信息公开、工作简报、以及档案整理工作。

  (三)现场督办配合组

  配合省督察组开展现场检查,协调安排现场检查陪同人员、车辆保障等相关工作;对各县(市)、区边督边改工作进行督办及指导;对督察组移交案件、信访投诉举报等涉及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及时向总协调人反馈;完成局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霍介国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下设3个工作小组

  1、现场联络小组

  组 长:李胜清、冯艳斌

  成 员:杨斌、李宝玉

  工作职责:配合省督察组开展现场检查,协调安排现场检查陪同人员、车辆保障等相关工作。

  2、情况梳理小组

  组 长:徐芳高、关英杰

  成 员:宋长武、肖复周、宋莹、孙广伟

  工作职责:对督察组核查或移交案件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梳理,对信访投诉举报等涉及人员的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梳理;及时向总协调人反馈,审核通过后转交综合信息小组。

  3、信访案件办理小组

  组 长:金英哲、陈振宇、孔繁国、杨迎春

  成 员:监测处、市监察支队、固废站和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现场调查处理由局里承办的信访案件;根据市协调联络组统一安排,陪同省督察组人员现场核查、现场监测;完成市协调联络组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负责督察期间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按督察组要求在市级主要媒体上公开督察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和工作方式,公布环保督察信访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开展相关宣传及信息公开工作;监控网络舆情,编发舆情动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轶

  成 员:渠洁、王进及宣教中心人员

  (五)后勤保障组

  负责协调做好督察组及迎检工作人员的办公、住宿、餐饮和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协调安排办公室、会议室、谈话室、信访受理工作间等办公场所;负责协调配备督察组及迎检工作人员办公及必要生活用品等;协调做好省级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的车辆保障;协调电力部门和宾馆做好省级生态环境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电力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贾楠

  成 员:佟巍、荆涛、孙锐、孙强

  (六)安全保卫组

  负责做好督察组驻地安全保卫工作;及时与公安部门沟通做好督察组外出期间的安全警卫、交通疏导等保障工作;协调公安部门疏导分流驻地上访群众,妥善处置生态环境领域突发事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

  潘 勇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副组长:高翠英

  成 员:孙强、李丛欢及市环科院工作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落实分工责任制。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负总责,副组长在组长领导下做好具体工作。各工作组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人员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

  (二)建立畅通的联动工作机制。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各工作组适时召开例会,调度、研究、汇总工作进展情况及下步工作安排。各工作组确定一名联络员,加强各工作组间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

  (三)严格工作纪律。各工作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能擅自离岗,要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重要事项要向组长报告,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协调联络组协调人报告。

  (四)做好保密工作。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档案,不得利用任何传播媒介发表、讨论、传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