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验审工作公开比选招聘会计师事务所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财务监督工作需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招标规范》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吉林市国资委将委托会计师事务所承办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验审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招标单位
名 称:吉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联系处室:财务监管处(城建大厦1812室)
电 话:64805036
电子邮箱:jlsgzwystjc2009@163.com
二、招标项目名称
吉林市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财务决算及预算执行情况验审工作。
三、招标项目内容
对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度决算、国有资产统计报表、2020年度预算执行工作进行验审,形成验审工作报告及下一步工作管理建议。
四、对投标单位的条件要求
(一)投标事务所应当是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5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二)承担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需具备国有企业审计项目经理相关从业经历,无行业惩戒等不良从业记录。
(三)遵守市国资委工作纪律,对在工作中知悉的企业信息保密。
五、招标方式
比选招标。
六、投标报价要求
本次招标总预算不超过15万元。
七、拟签订业务约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事务所需完成全市国有资产统计数据、财务决算数据的验审和汇总工作;
(二)完成《2020年度吉林市市属国有企业决算数据资料》的编制;
(三)完成对市属国有企业2020年预算指标完成情况的验审,并形成《2020年吉林市市属国有企业预算指标完成情况报告》;
(四)需及时记录并归纳总结在验审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并从专业角度提出下一步管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
八、投标文件的编制及要求
(一)事务所需在12月17日前报送投标文件,逾期未报送将视为放弃本次招标。
(二)参加投标的单位符合条件要求。
(三)投标文件由“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两部分组成。
1、简要表述投标书内容,包括:事务所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制)、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金数额、注册会计师人数、法定代表人姓名、项目服务收费优惠承诺等。
2、会计师事务所在投标书中对以下方面作出明确的承诺和陈述:
(1)会计师事务所的营业执照和执业证书复印件;
(2)同意承担招标书规定的服务项目内容;
(3)项目服务工作方案及保证措施;
(4)会计师事务所近3年年检情况及奖惩情况;
(5)项目小组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简介及其相关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6)服务项目费用预算及支付方式;
(7)其他需要报送的材料和情况。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营业执照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和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2)《执业证书》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公司办公地址及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机构设置;
(4)拟安排参加本项目的注册会计师名单;
(5)近3年的业绩(包括以往审计项目的描述);
(6)主要业务类型及其对应的主要客户名单,及证明材料;
(7)投标人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投标文件需将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并填写目录,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九、评标标准
(一)资质、规模
(二)经营实力
(三)工作方案及承诺
(四)人员配备情况
(五)相关工作经验
(六)职业道德记录和质量控制水平
(七)价格优惠幅度
十、比选结果
12月21日前,市国资委将对投标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综合打分比选,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事务所应在收到中标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由法人携带本单位公章与市国资委签订业务约定书。
吉林市国资委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