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0-07557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标 题: | 吉林市国资委纪委工作制度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0-07557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标 题: | 吉林市国资委纪委工作制度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吉林市国资委纪委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制度国资委纪委在市纪委和国资委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实行集体领导体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书记办公会、纪委委员会议议事制度。
(一)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按照中纪委和监察部、市纪委和市监察局、国资委党委制定的规则办事。
(二)纪委领导代表纪委所作的重要工作报告,要经委员会或书记办公会讨论通过。
(三)对国资委直属单位和所出资企业党委、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请示或沟通的重大问题,须经委员会或书记会讨论方可答复。
二、会议制度
(一)委员会议。委员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需要时,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市国资委的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做出贯彻执行决定和工作部署;讨论决定纪委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上报的重要文件;研究和审批违纪案件。
(二)书记办公会议。书记办公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讨论分析国资委直属单位和所出资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国资委直属单位和所出资企业纪检组织请示的有关问题;讨论决定纪委自身建设问题;提出需由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等。
(三)纪委全体工作人员会议。纪委全体会议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召开,纪委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传达上级纪委和国资委有关精神和部署;通报委员会会议和书记办公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研究部署工作,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交流、汇报工作情况。
(四)国资委直属单位负责人和所出资企业的纪委书记会议。国资委直属单位和所出资企业的纪委书记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精神;安排部署纪检工作;交流工作经验。以上各种会议要事前确定好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由专人记录,必要时整理出会议纪要。
三、请示、报告制度
(一)纪委每半年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国资委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情况及人员思想情况。遇有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
(二)凡以纪委名义向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国资委党委上报的立案、检查、审理、报表等情况,需报书记批准,或经书记办公会、委员会讨论审定。
(三)一般每季听取一次国资委直属单位和所出资企业纪委工作情况汇报,随时受理国资委直属单位及所出资企业遇有重大问题的请示、报告。
四、公文签发制度
(一)纪委文件和上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国资委党委的材料。
(二)一般业务性通知、便函。
(三)典型经验、案例通报等材料。以上三种情况签发的文件、资料,均由纪委副书记审核,书记签发。
(四)《中共吉林市国资委纪委纪检监察信息》是纪委(监察室)传达上级精神,反映情况,交流经验,指导工作的内部刊物。要在纪委领导下,由专人负责做好编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