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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710760543/2010-075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标      题: 吉林市国资委机关工作纪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710760543/2010-0755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标      题: 吉林市国资委机关工作纪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0年11月10日

  吉林市国资委机关工作纪律为保证机关工作人员正确行使党和国家所赋予的权力,规范执行党和国家公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据中央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要求,结合我委机关实际,特制定本规定,机关全体人员(含工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能有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论和行为。 

  二、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进行斗争,不得以任何借口和手段怂恿、包庇、袒护他人的违法乱纪行为。
  三、依法行使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不得超越职权自行其是。
  四、依法遵守党和国家保密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党和国家机密。
  五、必须尽职尽责,恪尽职守,注重工作质量,讲究工作效率,不准对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
  六、廉洁自律,不准贪污、侵占、挪用公款和公共财物。不准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为亲属、子女谋取私利。
  七、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准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事)业单位兼职,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不准到下属企(事)业吃、拿、卡、要、报,不准直接或间接利用职权参与亲友、他人的盈利活动。
  八、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一经发现或有反映查实后,要严加处理。
  九、不准接受色情服务,不准收听收看黄色、淫秽录象或光碟;不准搞封建迷信活动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
  十、履新或调动工作时,必须按规定期限到任就职,不得借故拖延,更不得有消极抵触行为。
  十一、严格遵守工作时间,不准无故迟到早退、擅离岗位、工作时间办私事。因公不能按时到岗或提前离岗,应及时向机关党总支告假,否则一律按迟到或早退处理。
  十二、遇有疾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严格遵守委机关请假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及时请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十三、不准上班午间或工作时间饮酒,不准工作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票。
  十四、原则上不准公车私用,如有特殊情况用车,须请示主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十五、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自觉维护工作秩序,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岗工作时间不准大声喧哗或吵闹。
  十六、加强道德修养,维护集体利益和同志间的团结,不得有自由主义言行,不得拉帮结派、拨弄是非、打击报复和诬告陷害。
  十七、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争做树新风、讲文明、改陋习的榜样和模范。
  十八、违反本规定,按所犯错误事实的性质、情节和危害及本人对错误的认识程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