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0-0755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标 题: | 吉林市国资委工作督导制度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0-0755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标 题: | 吉林市国资委工作督导制度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年11月10日 |
吉林市国资委工作督导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的圆满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方式受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党委会议委托,由国资委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机关党总支负责对委机关各处室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导。
二、督导内容
1、列入国资委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主要工作任务;
2、经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3、列入各处室季度计划的工作任务;
4、市政府督办的事项;
5、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落实情况;
6、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督导形式实行专项工作跟踪督导、季度工作考评督导、半年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的督导形式。
四、督导程序
(一)专项工作跟踪督导
1、各处室按照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或市政府督办事项及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及时召开处务会,研究工作措施、制定工作目标、落实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抓好工作落实。
2、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根据国资委主任办公会议、党委会议确定的专项工作目标要求及完成时限,形成专项工作督导目录,进行跟踪督导。
3、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在规定的完成时限前一周,对各处室负责的专项工作进行提示性督导。
4、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按规定的完成时限,了解各处室负责的专项工作结果,整理汇总后,呈报委主任。
(二)季度工作考评督导
1、各处室每季度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包括取得的工作成绩、存在问题和不足,同时研究制定下季度工作计划,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形成书面材料,报办公室备案。
2、每季度末,由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根据季度工作计划、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实际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各处室完成工作情况进行考评督导。
3、办公室、机关党总支形成综合情况报告,呈报委主任。
(三)半年工作小结
1、各处室每年6月15日前拿出处室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书面材料,报政策法规处(同时报办公室)备案。
2、每年6月下旬召开全委处以上干部会议,听取各处室上半年工作小结汇报,安排部署下半年工作。
3、政策法规处在每年6月25日前,综合形成国资委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四)全年工作总结
1、各处室在每年年底前拿出处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打算,报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综合形成国资委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思路。
2、办公室、机关党总支根据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果,取得经验,存在问题,对各处室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定,作为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