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6-1014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08日 |
标 题: | 2015年度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0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6-1014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6年09月08日 |
标 题: | 2015年度吉林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6年09月08日 |
2015年度吉林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2016年9月1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工资分配管理,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股权代表或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负责所派出股权代表或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的谋划、组织、协调;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参与制定国有资本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细则,按有关规定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
(九)负责所监管企业和党组织关系由市属地管理的中省直国有企(事)业的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宣传思想、企业文化、综合治理、纪检监察和干部协管等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国资委内设11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业绩考核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处(信访处);预算统计处;审计处(国有资本运营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董事监事工作处);党建群工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群工部);宣传工作处(党委宣传部)。
纳入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为吉林市国资委本级。
2015年实有人员74人,其中:在职人员55人,离退休人员19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收入总计795.3万元,比2014年减少181.7万元,降低19 %;支出总计795.2万元,减少182.8万元,降低19 %。主要原因为其他支出中西关宾馆专项税款支出减少所致。
二、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9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5.2万元,占99.98 %;其他收入0.1万元,占0.02%。
三、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9.08万元,占73%;项目支出216.12万元,占27%。
四、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795.3万元和795.2万元,财政拨款收支总计比2014年各减少181.7万元和182.8万元,各降低了19 %。主要原因为其他支出中西关宾馆专项税款支出减少所致。
五、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95.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与2014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主要原因为其他支出中西关宾馆专项税款支出减少所致。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79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万元,占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0.8万元,占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45万元,占3%;农林水支出122万元,占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92.65万元,占62%,住房保障支出34.8万元,占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7.3万元,支出决算为7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主要原因:农林水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工资性支出增长等,其中:
1.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市财政综合处安排农场改革奖励资金支出
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为372.4万元,支出决算为49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提高,人员经费增加,农林水支出年初未安排预算所致。
六、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4.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5万元,津贴补贴213.78万元,奖金6.83万元,社会保障费19.2万元,退休费90.9万元,计划生育奖励费1.25万元,住房公积金34.8万元。
公用经费74.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58万元,印刷费0.12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3.2万元,邮电费4.7万元,取暖费17.5万元,差旅费4.6万元,培训费0.23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72万元。
七、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的12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预算的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龄老化严重维修费逐年上涨,承担国企改革调研任务增加,车辆外出频率增大,油料费增加。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增加4.2万元,增长3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7.1万元,增长52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万元,增长10 %。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龄老化严重维修费逐年上涨,承担国企改革调研任务增加,车辆外出频率增大,油料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占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万元,占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支出为20.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维修费,车库租赁等支出。2015年,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对口单位相互交流到访人员一餐接待。全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次,比上年增加1批次,增加10人次。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车龄老化严重维修费逐年上涨,承担国企改革调研任务增加,车辆外出频率增大,油料费增加。
八、关于吉林市国资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吉林市国资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4.82万元,比2014年增长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差旅费等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吉林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6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吉林市国资委共有车辆6,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本单位主要为银行利息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等各项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往返机票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购置公务用车支出及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