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8-0859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25日 |
标 题: | 2017年度吉林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7710760543/2018-08599 | 分 类: | 财政预决算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18年08月25日 |
标 题: | 2017年度吉林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8年08月25日 |
2017年度
吉林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2018年 8 月 25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市政府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二)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四)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对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五)负责所监管企业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工作,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股权代表或董事、监事、独立董事。负责所派出股权代表或董事、监事、独立董事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的谋划、组织协调;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管理;参与制定国有资本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细则,按有关规定承办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
(七)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情况。
(八)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制度。
(九)负责所监管国有企业和党组织关系由市属地管理的中省直国有企(事)业的党的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宣传思想、企业文化、综合治理、纪检监察和干部协管等工作。
(十)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企业改革规划和计划及配套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全市国有(集体)企业改革的审核、审批和政策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厂办大集体企业(含中省直企业)的改革工作。
(十三)协调指导退出事业单位序列的企业改制工作。
(十四)配合相关部门接待处理有关企业改制信访案件及政策解答工作。
(十五)协调指导县(市)、区企业改制工作。
(十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根据上述职责,吉林市国资委内设14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规处、规划发展处、业绩考核处、产权管理处、企业改革处(信访处)、预算统计处、审计处(国有资本运营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教育处、董事监事工作处)、党建群工处(党委组织部、党委群工处)、宣传工作处(党委宣传部)、综合处、企业改革指导处、资产审核处;非内设机构2个:机关党委、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室)。
纳入吉林市国资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吉林市国资委本级
2017年实有人员 72人,其中:在职人员 50 人,离退休人员22 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吉林市国资委2017收入总计8529.00万元,比2016年增加3857.66万元,增长 82.58 %;支出总计8516.81万元,增加4145.67万元,增长 94.84%。主要原因:市产投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支出6950万元,市方圆国土勘测设计院注册资本金支出500万元,市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1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28.99万元,占99.9998%;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 %;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 %;经营收入0 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00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51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06万元,占9.04%;项目支出7746.74万元,占90.96%;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699.84万元,占90.88 %;公用经费 70.22万元,占9.12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 8528.99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 3859.54 万元,增长82.63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8516.8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 4145.67 万元,增长98.84 %。主要原因:市产投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支出6950万元,市方圆国土勘测设计院注册资本金支出500万元,市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1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1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99.89 %。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45.67万元,增长 94.84 %。主要原因:市产投公司实缴注册资本金支出6950万元,市方圆国土勘测设计院注册资本金支出500万元,市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516.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6950万元,占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8万元,占1.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万元,占0.27%;农林水支出122.4万元,占1.4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36.41万元,占13.3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0万元,占1.17%;住房保障支出40.8万元,占0.48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5.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1.0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69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增加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25万元,支出决算为1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农场办社会改革奖补资金18.8万元支出增加预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初预算22.8万元,支出决算为2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2.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支出0.4万元增加预算。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农场办社会改革奖补资金支出112.4万元增加预算。
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年初预算4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54.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方圆国土勘测设计院注册资本金支出500万元增加预算,法律顾问费等专项支出38万元增加预算。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金融服务公司注册资本金支出100万元增加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40.8万元,支出决算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0.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69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6.76万元、津贴补贴123.7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6万元、退休费125万元、生活补助0.4万元、奖励金119.54万元、住房公积金40.8万元、采暖补贴12.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8.33万元。
公用经费70.22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7万元、印刷费1.58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4.92万元、取暖费4.7万元、差旅费4.8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劳务费0.06万元、工会经费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6 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预算的 53.9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压缩因公出国(境)、公车改制及招待费支出额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92 万元,占99.5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4 万元,占0.4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0 人次。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1.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9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8.92万元,主要用于车辆运行油料费、过桥费等。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 0 辆,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 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6.13万元,下降 40.73 %。主要原因:下半年进行公车改制,压缩减少公车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支出 0.04 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 0 万元。主要没有外宾接待任务。全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数 0 个、来访外宾 0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来访外宾主要包括无。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04 万元。主要用于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人事科人员。全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 个、来宾 2 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 0.19 万元,下降82.61%。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 0万元;本年支出 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主要是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56%。
共组织对“国资监管专项”等2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万元。其中,尚未开展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较好的完成绩效指标,达到了预期效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万元,比2016年减少4 万元,减少5.39%,主要是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1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吉林市国资委共有车辆 0 辆。其中,副省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