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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7710760543/2020-0922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7710760543/2020-09225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标      题: 关于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工作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关于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工作的通知

各监管企业: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宣传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及常识,增强防范应对意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按照《吉林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防灾减灾宣传活动工作的通知》、《吉林市减灾委员会关于加强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做好2020年全国防灾减灾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防灾减灾宣传进企业,集中开展一系列宣教活动,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培育减灾文化,提升应急能力。

  二、主要任务

  1、传播科普知识,培育减灾文化。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学习宣传本行业方面的防灾减灾知识,可通过开展应急演练、应急宣传、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等教育活动,着力传播科学知识,提升应急能力建设。

  2、融合宣传主题日,突出开展宣教活动。要结合5月12日我国第12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以“提升基层应急能力,筑牢防灾减灾的人民防线”为主题,在5月9日至15日防灾减灾宣传周,大力开展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活动。

  3、宣传形式多样化,营造活动氛围。各企业要在厂区正门、厂房内、职工食堂等区域悬挂张贴安全应急横幅标语和挂图,利用企业内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相关宣传片和标语口号,营造活动氛围。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将其作为推进应急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要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强化保障措施。

  2、注重宣传效果。在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广泛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特别是要做好全国防灾减灾日及宣传周的宣传工作。

  3、及时报送信息。根据市减灾委员会要求,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工作信息、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及先进典型推荐材料等情况报送市国资委(所有材料均报送电子版,发送邮箱:942055717@qq.com)。有关报送事项如下:

  (1)5月11日前,报送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2)5月20日前、11月10日前,分别报送防灾减灾宣传工作阶段总结和活动期间影像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