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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4-0839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标      题: 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代表口头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工信议字[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4-08395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标      题: 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代表口头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工信议字[2024]3号 发布日期: 2024年11月08日
  对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号代表口头建议的答复
 
  吉市工信议字[2024]3号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趋势,推动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开展了一系列积极举措,重点实施政策扶持、梯次培育、融资服务、市场开拓等服务手段,不断增强中小微企业整体实力。截止目前,我市民营企业累计88114户,同比增长7.9%,2024年1季度累计新生成4567户,同比增长102.6%;个体工商户累计350501户,同比增长11.5%,2024年1季度累计新生成17892户,同比增长48.8%,中小微企业已经成为我市经济增长、解决就业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支撑。
  一、主要做法
  (一)强化政策扶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贯彻落实好已出台政策。加强推进各县(市)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二是制定出台惠企政策。先后制定出台了《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吉林市科技型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等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鼓励、支持、引导中小企业发展力度。三是搭建平台加大政策宣传。常态化梳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解读。在产融平台开发政策计算器功能,强化智能匹配与精准推送,提升政策知晓率、运用率、实效率。
  (二)突出梯次培育,持续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后劲。一是加大专精特新培育力度。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的原则,建立了优质“种子企业”库、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库四个培育库,申报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库中择优推选,以此类推,层层递进,动态管理,形成梯度培育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6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61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92户。全市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数达到207户,优质种子企业户数达到262户。二是积极落实“小升规”、“个转企”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达标上限,形成新的增长点。制定《2024年全市工业企业入规升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充实“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加强入库企业的培育指导,实行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2023年全市43户中小企业实现升规入统。三是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到产业链上下游的升级改造中,推动中小企业整合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整体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壮大发展。
  (三)加强“双创”服务,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一是加强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积极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争取民营专项资金,助力中小企业解决基地运营中资金短缺的问题。推荐符和条件的中小企业申报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依照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吉发〔2013〕5号),对新认定的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减免5年内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二是开展创业导师进校园活动。建立由高校学者、成功创业的企业家等50余人组成的省级创业导师专家库,为在校大学生讲解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及破解方式,提升创业能力,提高高校学生在我市的就业率。近年来,在工业职业学院和吉林医药学院举办了两场“创业导师进校园”活动,重点围绕大学生创业、中小企业发展进行培训,导师现场讲解了电子商务及文创产业、中药饮片及药食同源、中小企业初创及发展过程中风险防范要点等内容,培训人次达500余人。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建立域外科研机构常态化联络机制,鼓励大院大所在我市建立科技创新服务机构。2023年,吉林大学吉林市研究院与吉林市50户合作企业正式签约并授牌,共建企业研发中心。
  (四)深化产融合作,畅通融资渠道,助推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一是创新金融产品。联合相关银行机构开展金融诊疗服务,引导银行推出更多适合中小企业实际需求的金融产品。二是充分发挥产融平台作用。用好全省唯一产融合作试点城市招牌,加大产融合作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完善政策计算器功能,让优惠政策一键直达企业,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一站式金融服务。截至目前,产融平台共注册企业15235户,进驻金融机构37家,撮合贷款10716笔,贷款金额528亿元。三是积极开展银企对接。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民营中小微企业专场对接会,精准高效地畅通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血脉流通”。2023年协调市区内20余家金融机构,帮助30余户重点企业解决融资问题,达成合作意向近10亿元。
  (五)强化市场服务,助推中小微企业快速发展。一是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息和咨询服务,努力扩大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机会。二是强化产需衔接,开展大中小企业供需对接服务,畅通产业链供应链流通渠道。2023年先后在化工、碳纤维、汽车等领域组织开展产需对接会12场次,帮助150余户家中小企业搭建产需对接交流平台,实现我市域内销售金额超13亿元。三是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促进中小企业交流和商贸合作。2023年以来,组织我市百余户中小微企业参加上海、广州、深圳等域内外中小企业经贸交流会,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更多机会,促进企业在竞争中快速成长。
  (六)坚决清理拖欠,助力中小企业轻装前行。全面落实《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建立健全拖欠防范和化解的长效机制。加强清欠线索台账管理,抓好问题线索督办,强化问题解决监督检查,确保真清真改、偿还真实,切实减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负担,让“自己人”心无旁骛创业创新。自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以来,受理清欠投诉线索200余件,较好地完成了《国家清欠台账》《省营商环境赛马清欠台账》清欠任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力促进政策落实。继续抓好已出台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让政策落地、让政策接轨、让政策普惠,使中小微企业能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政策红利,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和健全的法治环境。
  (二)推动中小企业提质增效。加强培育扶持力度,在专项支持、要素保障方面对专精特新企业、“小升规”中小企业给与政策倾斜,同等条件下应急周转金、种子基金优先支持专精特新、“小升规”中小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服务,把全市优质企业的基座做大,稳步实现中小企业提质增效。
  (三)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对“规壮大”、“专精特新”、“小升规”、“个转企”工作的宣传,选树典型,加强舆论宣传。同时,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提供创新支持和政策扶持,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四)持续提供金融支持。继续做好组织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培训、金融惠企政策解读、金融产品推介、贷款担保等服务。发挥产融合做平台作用,组织线上线下政银企对接活动,协调金融机构进一步落实好小微企业贷款相关优惠政策。
  (五)全面推进市场开拓。继续开展中小企业产需对接,围绕重点项目、政府工程、核心企业,进一步完善产品服务需求清单,组织建设、施工、生产等企业面对面对接,推动域内中小企业产品互采互供,提高本地中小企业产品采购与和配套率。继续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各类展销会,促进中小企业交流和商贸合作,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市场。
  (六)推动企业优化升级。引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申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项目,组织数字化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提供数字化平台、系统解决方案、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企业设备上云和业务上云。组织实施节能服务进企业活动,引导节能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加强技术交流,为中小企业提供节能诊断与咨询服务。

  (七)保障中小企业权益。进一步畅通中小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受理办理中小企业权益保护诉求意见和投诉。持续开展中小企业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维权意识和能力。同时,认真开展新一轮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