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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3-12340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3-12340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20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75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一、对“重视数字化专业人才供给”建议的答复
  (一)继续做好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支撑,为数字化技术行业企业提供持续性、有效性的专业人才供给。一是加大校企合作力度。为有需求的数字化企业寻找和对接驻市高校相关专业,为校企合作培育数字化技术专业人才搭建桥梁、系好纽带。二是开展数字化技术人才招聘活动。依托各类招聘活动,为有需求的企业招聘数字化技术人才,促进毕业生就业的同时,保障企业所需人才供给。
  (二)加大人才科技项目支持力度,支持专业化人才进行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支持吉林市域内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技术研究并取得高水平成果的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围绕吉林市重点产业方向开展的科技创新项目。2023年重点支持在国家科技发展前沿、突破产业关键技术项目;重点支持冰雪、智慧能源、5G与电力物联网、碳纤维、临床检验检测、酿造、中医药材、化工安全等领域和农业农村项目。一次性给予无偿资金支持,不超过10万元/项。
  (三)针对重点企业需求,组建成立“江城工匠”培养联盟,为重点企业量身培养急需人才。针对重点行业需求,成立“行业联盟”,先后成立2个行业协会,推动行业人才培养和技术服务供需衔接。针对中小企业需求,我市重点组建一批“技术服务联盟”,助力企业、行业新增产值2300余万元。
  二、对“提供相关兜底保障,减轻数字化改造对企业的资金压力”建议的答复
  为解决企业数字化转型前期所需资金量大但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较弱问题,吉林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了一系列的兜底保障。
  (一)围绕企业数字化转型面临的资金压力,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全力帮助企业获得信贷资金支持。一是搭建银企合作交流平台,分领域、分行业、分专题组织开展“三早”及重点项目、“专精特新”企业、电子信息产业等线上线下银企对接活动30余场次,全力帮助数字化转型企业获取金融机构支持;二是拓宽数字化转型企业融资增信渠道,大力推广“科创贷”等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和科创企业的信用贷款产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无形资产和动产融资业务,推动银担合作,提高企业信贷成功率;三是缓解数字化转型企业还款压力,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开展贷款延期、展期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促进企业资金链畅通。
  (二)努力为产业数字化转型项目争取中长期贷款、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等政策。我市现已为2个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中长期贷款,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获得银行授信3亿元。其中:桦甸圆方机械公司转型升级智能化工厂强基工程项目贷款额度2亿元,正在与银行对接;凌远科技TBM刀具生产线高端智能化升级项目贷款额度1亿元,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2706.8万元。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贴息贷款是中央财政对新型基础设施、产业数字化转型等10大领域设备购置与更新改造项目投放的低利率,给予财政贴息2.5%的贷款。磐石建龙钢铁公司新建智造中心工程数智化转型设备购置项目申报贷款贴息,现已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获得银行贷款额度1100万元,项目单位已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100万元。
  (三)2023年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政策,与现行其他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形成合力,持续护航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主要包括: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分档减缴政策;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把资金更多投入到研发,提高创新水平和技术水平,符合条件的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四)对数字化改造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减轻企业科研资金压力。《吉林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明确指出要围绕汽车、医药、装备、食品、石化、原材料等领域,集中力量重点推动工业企业加快“智改数转”。对实施数字化改造企业当年获得1年期及以上贷款且贷款总额不超过2亿元的项目,经专家组评审通过后,按照贷款银行实际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不超过两年;对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的符合条件的企业融资提供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在《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中设立“新科技、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平台专项”,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行业性大数据云平台项目。重点支持智慧冰雪(大数据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智慧健康管理、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物流等领域。2022年,对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吉林建龙物流管理平台”、吉林市润石软件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智能供热平台”等7个项目进行立项支持,扶持资金170万元。 
  (五)严格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吉林市在数字化工厂方面争取中央专项资金1100万元,主要用于智能制造标准化和新模式应用。企业在申报中央和省级专项资金时,有明确的资金使用方向和绩效考核指标,资金下达后也会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对“创建科技创新资源共享平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建议的答复
  整合域内高校大型科研平台、具有科普功能的场地设施、校史馆、党建基地等资源,建立“域内高校科普平台”,创新“实验室开放日”、“高校科普基地”等模式,定期向政府、企业、中小学生等团体开放相关资源,弥补我市没有大型科技馆的不足,加深校、地、企间的相互了解和深度融合。目前,吉林市已率先在数字服务供给侧启动本地数字服务商征集工作,全力打造吉林市数字服务商资源池。此举在全省尚属首例,是我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的新探索。通过该项活动在全市范围遴选出一批技术实力雄厚、服务能力优秀的数字服务商予以重点培育,助力服务商企业快速成长,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新动能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