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701号党派团体提案的答复
一、对“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逆周期调节作用,发展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市金融办、市工信等部门积极发挥引领推动和组织协调职能,畅通政银企沟通交流渠道,推动金融要素与经济要素紧密结合,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中小微企业配置,多措并举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一是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为争取更多金融政策资源倾斜,我市与省农行、省工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省中行、省建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发挥省一级金融机构的决策服务优势,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服务效率和资源配置上,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
二是着力降低担保费率。我市现有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7户,城区3户、外县(市)4户,在保余额88.4亿元、占全市在保余额的40.3%,在保企业户数559户、占全市在保企业户数的38.2%,放大倍数3.97倍,平均担保费率压降至1.1%。2022年为9户融资担保机构申报中央财政降费奖补资金3519万元。
三是开展包保帮扶活动。按照“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重点培养的高水平人才”等方面条件,从各金融机构主要业务部门,选拔64位具有部门副总经理或支行副行长以上级别和工作经历的金融人才,组建第三届金融青年专家组,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包保帮扶工作,为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提供融资融智支持。
四是大力开展银企对接。目前,已举办各类银企对接活动30余场次,累计对接中小微企业700余户,达成融资意向65亿元。“一企一策”精准解决急时雨家庭服务、飞特环保、亿斯特能源、安欣商混等17户企业提出的增加授信额度、调整还款计划、降低融资成本等实际诉求。
二、对“接续加强落实对中小微企业一揽子支持”建议的答复
一是持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向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发放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通过财政部门向贷款企业给予最高3个百分点、最长6年的贷款利息补贴。自2001年开展贷款业务以来,已为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55笔13.5亿元,吸纳和带动就业6.33万人。
二是深化落实惠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降费减负、稳岗返还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至1%;工伤保险2021年7月实施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后,开始执行基准费率降低50%的政策;自2015年起我市开始实施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我们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向4959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资金0.66亿元,惠及14.4万人。
三是着力破解融资难题。大力推进产融合作,进一步完善“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金融服务、信用查询、应急周转、“专精特新”等板块功能,积极推进政务信用信息共享,加大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切实提升民营企业融资服务质效、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设立吉林市应急周转金,目前共为77户企业发放倒贷161笔,金额30.4亿元,实际使用费率低于市场化2.2‰,实现应急周转资金池89倍放大,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服务。
四是创新模式,提高中小微企业培训服务。为进一步落实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提升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和水平,2022年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会同市税务局等部门,采取线下授课、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整合企业问题,线上线下同时为企业答疑解惑的新模式,联合举办各类培训班,累计线下服务中小微企业600户,线上服务中小微企业超3000户。
五是坚决清理拖欠,助企轻装前行。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落实《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撑腰、打气、鼓劲。加强清欠线索台账管理,抓好问题线索督办,强化问题解决监督检查,确保真清真改、偿还真实,切实减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负担,让“自己人”心无旁骛创业创新。自开展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以来,受理清欠投诉线索200余件,我市共计偿还《国家清欠台账》《省营商环境赛马清欠台账》中无分歧账款8570.58万元。
三、对“持续加强政策宣讲、对企业培训法律风险”建议的答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全市律师持续为企业开展大量工作,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开展企业普法讲座活动。2022年在全市律师队伍中成立21个律师法律服务团,通过主动走进企业为吉林吉电集团有限公司、吉林星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近百家企业解读《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细则》等涉企法律法规,并为企业负责人讲解企业普遍关心的政策性金融、减费降税、社会保险延期缴纳等政策措施,确保在引导企业提升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的同时充分维护政策给企业带来的权益,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是开展企业“公益法治体检”活动。近年来, 我们持续组织全市律师事务所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专项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在排查企业法律风险同时,积极参与企业规章制定、企业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2022年我们共组织北京大成(吉林)、江城、证剑等数十家律师事务所30余名优秀律师赴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国能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等数十家企业进行企业“法治体检”,为企业开展普法讲座50余场、审查合同200余件,排查法律风险90余项。
三是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帮扶”工作。大力支持、鼓励全市数百名社会律师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帮扶”工作,根据企业的诉求组织行业内优秀律师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2022年吉林市瀚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复工复产期间出现劳动用工、工伤赔偿等方面纠纷,我们组织吉林证剑律师事务所贾伟律师为企业提供法律帮扶,帮助企业与职工协商沟通,协助企业规范用工管理,为员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妥善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纠纷,帮助劳动者权益获得保障的同时加强企业与员工的凝聚力,有效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是开展“在建续建大项目法律服务”活动。精选全市优质律师对接丰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新建项目、吉林市泽信房地产江山府建设工程项目、永吉大桥新建工程项目、磐石市金隅冀东新型建材产业园项目等数十个在建、续建大项目,通过律师实地赶赴现场解决有关大项目推进过程中提出的法律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开展。2023年4月,组织吉林远耀律师事务所张凤民律师为吉林市丰满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开展法律服务活动,为项目公司审查《钢筋购销合同》、《毛石购销合同》、《挡土墙混凝土施工合同》、《外墙保温工程施工合同》等法律文书,并到施工现场为现场负责人和施工人员讲述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风险管理法律规范,助力大项目企业顺利施工。
五是建立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平台。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推动我市民营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市司法局积极与市工商联和市律师协会沟通,经过反复协调后共同制发了《关于搭建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法律平台及律师服务商会法律平台的实施方案》,建立了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平台,为实现企业需求和律师服务无缝衔接提供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