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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3-12282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3-12282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639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长期以来,吉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千方百计解决民营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着力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全市民营经济取得较快发展。
  一、加强政策扶持,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制定相关政策。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人才发展18条政策》《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吉林市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实施方案》《吉林市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不断强化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
  (二)搭建平台加大政策宣传。通过线上产融平台发布惠企政策793条,政策解读视频80条,新媒体平台发布惠企政策视频200条,微信公众号政策推广发布信息150条。同时建立“政策直通车”模式,及时梳理盘点惠企政策、项目支持、金融服务举措等内容,制作惠企电子书,方便企业按需查询,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的红利,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三)深入落实关于惠企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政策,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确保税费政策红利直达企业。
  二、加大扶持力度,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建立四级梯度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的原则,建立了优质“种子企业”库、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库四个培育库,申报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库中择优推选,以此类推,层层递进,动态管理,形成梯度培育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7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62户(2023年新增54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22户。全市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数达到184户,优质种子企业户数达到302户。
  (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在《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中设立“新科技、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平台专项”,重点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行业性大数据云平台项目;设立人工智能专项,重点支持智慧冰雪(大数据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智慧健康管理、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物流等方向研究;设立“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支撑平台专项”,重点支持北华大学冰雪产业、东北电力大学智慧能源(中丹智慧微电网)产业、5G 与泛在电力物联网产业、吉林化工学院碳纤维产业、吉林医药学院临床检验检测产业、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酿造产业、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产业等平台建设。
  (三)鼓励支持入规升级。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积极落实“小升规”、“个转企”优惠政策,鼓励企业达标上限,形成新的增长点。进一步加强对“规壮大”、“专精特新”、“小升规”、“个转企”工作的宣传、对标杆企业的宣传,总结企业发展的典型经验,对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技术创新、内部管理、质量品牌、商业模式等方面进行深度挖掘,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加强舆论宣传。截至2022年末,全市民营企业75398户,当年新增14227户,同比增长12.8%;个体工商户308773户,当年新增62149户,同比增长14.76%;其中:“四上”民营企业户数1094户,同比增长7.6%。
  三、不断提升融资服务质效,着力破解融资难题
  (一)深化产融合作,大力开展银企对接。充分发挥我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功能,实现银企对接网络化。同时积极开展线下银企对接活动,为“专精特新”企业、民营企业组织专场对接会,精准高效地畅通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血脉流通”。积极发挥应急周转金作用,帮助企业降低融资成本,解决过桥倒贷、票据贴现等应急资金短缺问题。截至目前,产融平台已注册企业12810户,撮合融资6442笔,金额436.8亿元,发放过桥168笔,金额31.2亿元。
  (二)加强与省级金融机构战略合作。为争取更多金融政策资源倾斜,我市与省农行、省工行签署全面战略合作协议,与省中行、省建行、兴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发挥省一级金融机构的决策服务优势,在信贷政策、信贷规模、服务效率和资源配置上,提供全方位优质金融服务。
  (三)扩大融资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吉企银通”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分区域举办11场“吉企银通”线上融资公益服务对接会,进一步提升我市分平台服务范围,1-4月通过平台放款13.96亿元。引进“吉农金服”融资服务平台,组织各县(市)区、开发区金融工作部门对接,支持建立各级金融服务物理网点,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四)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对出现临时还款困难的市场主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主动开展贷款延期、展期和无还本续贷业务,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年初以来累计办理80余亿元。
  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一)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台账,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统筹推进改革工作落细落实。推进20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至各县(市)区,进一步压减审批层级、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全市 241个执法部门、4349 项行政检查事项、6185名执法人员纳入改革范畴,切实提升行政检查执法质量。
  (二)全面开展“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工作。全市选派2661名干部担任“企业知心人”,通过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创新服务手段,聚焦助力企业发展,合力攻坚为企业解市场难题、解融资难题、解人才劳动力难题、解投资难题、解采购难题、解清欠难题、解技术创新难题、解审批难题、解司法援助难题、加强协调服务,推动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出台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 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制定六个方面25条具体支持措施,设立“企业家节”,评选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对优秀企业在专项申报、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落实奖补政策,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浓厚氛围。2021-2022年我们已成功开展了两届吉林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对我市6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了表彰奖励。
  (四)深入实施“五个环境”优化提质行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一流,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诚实守信信用环境5个优化提质实施方案,实施政务、法治、市场、要素和信用“五个环境”优化提质行动,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优化力度,落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围绕省评指标考评结果,进行强优势、提质量、补短板工作,努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全省站排头、全国争一流,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提升、为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