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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3-12280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7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3-12280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7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7日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57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一、对“进一步增强发展信心”建议的答复
  一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出台了《关于弘扬企业家精神 支持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若干措施》,制定六个方面25条具体支持措施,确定每年11月1日为“吉林市企业家日”,营造尊重、支持、关爱企业家健康成长、干事创业的社会氛围。
  二是树立标杆,表彰先进。设立“企业家节”,评选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对优秀企业在专项申报、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对优秀企业家表彰奖励,落实奖补政策,营造激励企业家干事创业浓厚氛围。2021-2022年我们已成功开展了两届吉林市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对我市6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进行了表彰奖励。
  三是搭建平台加大政策宣传。通过线上产融平台发布惠企政策793条,政策解读视频80条,新媒体平台发布惠企政策视频200条,微信公众号政策推广发布信息150条。同时建立“政策直通车”模式,及时梳理盘点惠企政策、项目支持、金融服务举措等内容,制作惠企电子书,方便企业按需查询,让更多的企业了解政策享受政策的红利,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
  二、对“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是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出台《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建立四级梯度培育库,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成长一批、壮大一批”的原则,建立了优质“种子企业”库、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库、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库四个培育库,申报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点从种子企业库中择优推选,以此类推,层层递进,动态管理,形成梯度培育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7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62户(2023年新增54户),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122户。全市各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数达到184户,优质种子企业户数达到302户。
  二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在《吉林市科技创新发展计划指南》中设立“新科技、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平台专项”,重点支持利用互联网、物联网、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建立的行业性大数据云平台项目;设立人工智能专项,重点支持智慧冰雪(大数据平台、检验检测中心)、智慧健康管理、智慧养老、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能源、智慧物流等方向研究;设立“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支撑平台专项”,重点支持北华大学冰雪产业、东北电力大学智慧能源(中丹智慧微电网)产业、5G 与泛在电力物联网产业、吉林化工学院碳纤维产业、吉林医药学院临床检验检测产业、吉林农业科技学院酿造产业、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安全产业等平台建设。对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龙物流管理平台”等8个项目进行支持,拟扶持资金170万元。
  三是落实延续惠企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增值税政策、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征所得税政策,支持小微经营主体纾困发展;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并且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营造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良好税制环境。同时进一步强化政策精准推送,优化办税操作功能,对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等政策简化方式、申报即享,确保纳税人缴费人知政策、懂操作、快享受。积极推广“非接触式”网上办税,拓展电子税务局功能,持续优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机制,确保税费政策红利直达企业。
  三、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建议的答复
  一是全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出台深化“放管服”改革任务分工台账,细化具体措施,明确完成时限,统筹推进改革工作落细落实。推进20项市级行政权力下放至各县(市)区,进一步压减审批层级、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检查执法备案智能管理改革,全市 241个执法部门、4349 项行政检查事项、6185名执法人员纳入改革范畴,切实提升行政检查执法质量。
  二是全面开展“九解一协调”服务企业工作。全市选派2661名干部担任“企业知心人”,通过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能,创新服务手段,聚焦助力企业发展,合力攻坚为企业解市场难题、解融资难题、解人才劳动力难题、解投资难题、解采购难题、解清欠难题、解技术创新难题、解审批难题、解司法援助难题、加强协调服务,推动企业增强发展信心,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是深入实施“五个环境”优化提质行动。对标国际国内先进一流,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结合全市实际情况,制定高效便利政务环境、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利企惠企市场环境、保障有力要素环境、诚实守信信用环境5个优化提质实施方案,实施政务、法治、市场、要素和信用“五个环境”优化提质行动,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优化力度,落实牵头部门主体责任,围绕省评指标考评结果,进行强优势、提质量、补短板工作,努力推动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全省站排头、全国争一流,市场主体满意度大幅提升、为全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四、对“进一步增加扶持政策”建议的答复
  一是密集出台惠企纾困政策。近两年来,我市密集出台了应对疫情冲击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52条、推动工业企业纾困解难20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28条、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56条、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20条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尽可能降低企业各项成本,为企业降本减负。
  二是设立吉林市应急周转金。截至目前共为77户企业发放倒贷161笔,金额30.4亿元,实际使用费率低于市场化2.2‰,实现应急周转资金池89倍放大,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融资服务。
  三是持续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向我市符合条件的各类中小微企业发放单笔额度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通过财政部门向贷款企业给予最高3个百分点、最长6年的贷款利息补贴。自2001年开展贷款业务以来,已为全市各类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655笔13.5亿元,吸纳和带动就业6.33万人。
  四是全面落实国家、省市降费减负、稳岗返还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自2015年起失业保险费率由3%降低至1%;工伤保险2021年7月实施基金统收统支省级统筹制度后,开始执行基准费率降低50%的政策;自2015年起我市开始实施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我们采用“免申即享”方式向4959户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资金0.66亿元,惠及14.4万人。
  五、对“进一步加大力度促进消费回暖”建议的答复
  2023年,吉林市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扩大消费和稳增长政策落实,全力组织企业开展多领域、全方面的促销活动。结合春节、“五一”假期等节假日和重要时点,精心谋划并组织全市重点商贸企业开展促销活动100余场,拉动消费16.3亿余元,稳住消费市场基本盘。
  一是首创开展“乐购江城 特价钜惠日”促销节。按照市委决策部署,以“全城打折、全网联动、全民乐购”为目标,每月集中推出东北区域特价商品,组织百货、商超、电商、餐饮等业态联合促销,形成“百企、千店、万种商品”的联动促销局面。3月31日,首次促销节在欧亚综合体启幕,当日实现销售额达2300万元,为我市增添消费品牌新力量;4月28日至“五一”假期,组织全市52家限上企业和100家各类商贸企业开展第二期“乐购江城·特价钜惠日”活动,活动期间迎来大批客流,欧亚解放店、欧亚综合体、财富购物广场、大润发超市等大型商场超市日均客流量超15万人次。
  二是精准压茬发放“消费券”,利民惠企“炒热气氛”。落实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优先筹措安排市财政资金1000万元,逐时段、逐板块、高频次开展“新气象·瑞兔迎春”消费券促销活动,压茬投放汽车、商贸百货、家电和通讯器材、限上小微和限上吃穿用企业4个专项板块消费券,直接拉动销售额2.4亿元,间接拉动销售额增长5亿元。其中,汽车消费券等大宗消费成绩单亮眼,500万元汽车消费券直接拉动汽车销售1302台,实现销售额2亿元。
  三是组织开展“特色”消费节,推动“焦点”促销。组织各商业载体积极营造浓郁的节日气息,万达广场组织举办“灯谜消费节”、“庙会购物节”,东市步行街启动“美食嘉年华”,义德源等住宿餐饮企业燃放元宵节焰火,吸引数万名居民围观,城市再现“烟火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