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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0-11187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20-11187 分  类: 政协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标      题: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5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9日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501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民营企业复产复工的几点建议》(第501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议的答复。

  (一)强化政策支撑。工信、金融、人社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支持企业复工生产主要政策措施摘要汇编》、《疫情期间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科技创新补助、融资倒贷、社保缴纳等具体工作意见,支持企业复产复工政策措施。

  (二)加强金融服务。一是深入宣贯政策。将国家及省、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出台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性文件汇编为《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恢复生产政策指引》,通过在新媒体、平面媒体和部门网站、金融机构网页、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以及全市产融合作平台开辟政策专栏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推送。并印制《政策指引》向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发送,引导企业抓住政策窗口期,争取优惠政策支持。二是着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全力保证重要防疫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流通、服务企业资金需求,把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对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三是坚持保障资金链。市工信局先后与我市各金融机构共同协助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办理各类贷款和资金援助,依托产融合作服务平台,先后促成防疫专项融资66笔,发放贷款13.7亿元,帮助企业走出复工复产遇到的资金困境。

  (三)加大创业就业扶持。加大就业和招工招聘力度,充分发挥网上就业和招工招聘平台作用,解决企业用工短缺问题,确保复工企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一是建立复工复产企业联系人制度,成立领导小组,实行挂图作战,市人社与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等部门协同工作,及时掌握企业需求,多渠道发布招聘信息,为企业推荐适合人才。二是着力解决企业用工难题。指导用人单位在网站或微信平台上注册发布岗位信息,预约网络招聘会和网络面试。同时依托以市公共就业服务网为中心,以市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平台、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市就业创业服务云平台三个微信平台为辅的“一网三平台”,企业无需到现场,通过网站或微信即可发布岗位信息,求职人员实时获取岗位,并与企业线上对接。最大程度满足用工企业和求职人员需求。三是加大创业贷款帮扶力度。降低申请门槛,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5%下降为10%,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10%;创新反担保方式,将自主择业退役军人纳入保证人范围,进一步扩大了担保人范围;降低反担保门槛,适当放宽房产抵押中个人住房的房龄年限要求,由原有20年提高至30年,为帮扶企业尽快复产、劳动者复工,争取资金扶持。截至2020年4月市本级为32户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共计4932万元,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民营企业资金压力。

  (四)强化交通运输服务保障。一是市内公交坚持通车。在绝大多数地区关闭公共交通情况下,市内公交车加大消毒频次和防护措施,按照“减班不减线”原则,坚持营运,满足疫情防控期间市民出行需求。率先在全省开展“定制公交”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主动对接全市各工业生产、医疗卫生、物资供应等企业,通过采取“点对点、一站式”的运输方式,为博大生化公司、吉化油脂厂等企业提供定制公交服务。二是客运班线有序恢复。至2月24日,除省际客运正在有序恢复外,其余39条市际客运班线、234条县际客运班线和县域内客运班线已于全部恢复运营,保证了市域内居民正常往来。组织吉利旅游、平安旅游和晨河旅游等5家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通过包车客运方式帮助运送农民工返岗。共发出7批包车,共107台次、2000多人前往广东、宁夏广东、陕西、福建、浙江等地复工复产。三是公路交通畅通无阻。2月19日,高速公路出口及国省干线公路56个检疫站点全部撤销,2月21日,全市3978个公路卡点全部撤销,公路交通做到人畅其行,货畅其流。严格落实交通部“一断三不断”“三不一优先”要求,切实做好各类物资等运输保障工作。至2月12日共办理车辆通行证1100个。改为网上直接办理后进一步简化流程。2月17日零时起,按照交通部通行费减免政策,我市5个普通公路收费站全部停止收费,提高通行效率,减轻运输企业负担。

  二、对“强化在线服务功能”建议的答复。

  (一)全面推行“不见面”审批。

  一是推行“全程网办”。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吉林市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吉事办”二维码进入手机端,采取网上申报等方式办理业务。二是鼓励自助服务终端办理。引导企业通过医保、公积金、社保、税务、“互联网+公安”、“e窗通”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办理业务,政务大厅导服人员及时跟进服务。三是深化咨询预约办理机制。政务大厅窗口服务人员提供不见面辅导,企业和群众可拨打在“吉林市政府门户网站”“吉林市政务服务网”公布的政务大厅窗口电话,对准备办理或正在办理事项所需要件、表单填写、申报流程等进行咨询,并可预约办事时间。

  (二)开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快速通道。

  打造项目审批快速通道。全面推行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在线办理,开展“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提供免费咨询代办。

  一是实行承诺审批。对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防控物资生产等疫情防控领域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依企业申请实行“承诺制”,办事企业和群众承诺后可先行办理,后补齐相关材料和手续。二是开辟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在全市各级各类政务大厅“无差别受理窗口”中设立“中小企业服务”窗口,提供业务咨询、全程代办、容缺受理、线下预约以及“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等服务,实行“首办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制,将涉及中小企业生产准入、生产运营相关的审批事项纳入绿色通道办理。三是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项目立项、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事项,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和“依法依规、简化程序”的原则,加快审批速度,并指派专人跟踪指导,及时解决企业难题,确保企业复工复产有序高效运行。

  三、对“加强疫情防控检查指导”建议的答复。

  一是建立容错机制。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2月印发《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十条措施》,建立“容错”机制,对非主观故意、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先行告诫说理,责令限期改正,指导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一般不予行政处罚。审慎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对符合法定从轻、减轻情形的,一律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是强化防疫物资保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要求,市工信局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物资保障组工作方案》,坚持物资调配每日调度,全面保障,为我市疫情防控打下坚实物资基础。全力组织全市口罩、酒精、84消毒液等生产企业快速启动生产。坚持补齐生产链,鼓励防护、消杀等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开足马力、扩大生产,最大限度做好各项物资生产储备,同时帮助企业解决次氯酸钠、包装容器、无纺布等材料供应,并购置相关生产设备推动生产。坚持畅通审批链,积极与省政府相关部门沟通,帮助企业办理酒精、口罩等产品生产许可及营业增项,为我市防疫物资扩产扩能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加强防控检查指导。先后印发《关于加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保障工业企业稳定运行的紧急通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稳定工业生产工作方案》,指导企业扎实落实中央、省、市各级要求,加强人员教育,加大疫情摸排,建立调度联系机制,要求停产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督促企业形成从企业管理层到车间班组的疫情防控全员责任体系。要求准备复产复工企业全面全程管控,建立返岗职工“花名册”,实行职工健康状况全程管理,并在复工前及时对办公区、食堂、通勤车等公共区域进行通风、消杀、卫生环境整治。重点对安全生产提出要求,做好防疫期间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存放等安全工作。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