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服务企业周”的活动方案
为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和《中共吉林省委办公厅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开展“服务企业周”的活动方案>的通知》(吉办电〔2020〕32号),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进一步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企业振兴主体作用,以我市“千人助万企”活动为载体,全方位开展面向企业服务,助力企业战疫情、渡难关,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企业改革发展。
二、举办时间
2020年4月13日(星期一)至4月19日(星期日)。
三、活动内容
(一)总体方案设计
按照“1+7+N”的形式开展
“1”代表召开全市服务企业大会。
“7”代表开展7个专项服务行动,在“服务企业周”活动中每个专项服务设立一个主题服务日,包括:减税降费主题服务、融资对接主题服务、科技创新主题服务、人才引培主题服务、司法维权主题服务、项目促进主题服务、公平竞争主题服务。
“N”代表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活动安排,除7个专项服务行动以外,各县(市)、市直相关部门都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具体的服务方案,各城区、开发区参照全市总体方案执行,并在全市“服务企业周”期间自行组织开展。
(二)服务企业大会初步策划
会议采取市县两级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
1.会议时间
2020年4月13日9:30-12:0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
主会场设在市政府会议中心,分会场设在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视频会议室。
3.参会人员
主会场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同志,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受表彰优秀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记者。
分会场参会人员主要包括各县(市)区、开发区党委、人大、政府领导,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服务企业大会参会人数根据新冠肺炎疫情情况确定)。
4.会议内容
服务企业大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贺志亮主持。会议内容:
(1)吉林省服务企业大会视频会议;
(2)副市长谢义宣读《全市开展“服务活动周”活动方案》
(3)市委书记王庭凯宣布吉林市“服务企业周”活动启动并讲话。
(三)七个专项服务活动主要内容
1.减税降费主题服务
帮助企业全面了解减税降费政策,尤其是疫情期间,国家、省、市出台的减税降费、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等政策措施,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做到应享尽享,应减尽减,提振企业信心,助力企业发展,增强企业依法诚信纳税和参保缴费意识,切实提升企业家的获得感,增强全社会对企业家贡献的认同感。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3日。(牵头单位:市税务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社保局)
2.融资对接主题服务
服务企业破解融资难题,推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解读国家、省、市出台的金融支持政策,集中推介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为企业获得资金支持创造有利条件,有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4日。(牵头单位:市金融办,配合单位:市工信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市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
3.科技创新主题服务
服务企业增强科技创新意识,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官、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全面提升高校和科研院所为企业主动服务的意识。积极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公共研发平台向企业和社会开放。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5日。(牵头单位: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工信局)
4.人才引培主题服务
加强宣传引导,为企业解读国家、省、市人才安家补贴、创业扶持、载体支撑、培育激励、服务保障等政策。坚持从实际需求出发,帮助企业解决紧缺人才需求难题,探索精准引才模式。深化产教融合,推广“双元制”,搭建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对接平台,畅通人才对接渠道。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6日。(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
5.司法维权主题服务
健全执法司法对企业平等保护机制,加大对企业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保障企业、企业家在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持续甄别纠正侵犯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建立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7日。(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配合单位: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6.项目促进主题服务
服务企业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开工和建设进度,重点推进项目加快完善前期审批手续,协调落实开工建设条件,推动解决政府配套条件落实不到位,政府承诺条件不兑现等问题。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8日。(牵头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
7.公平竞争主题服务
服务企业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许可、经营运行、招投标等方面,优化企业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企业市场准入,给企业发展创造充足市场空间。主题服务日设在2020年4月19日。(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活动组织
(一)加强领导
成立“服务企业周”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副市长谢义;
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医保局、市社保局,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吉林中心支行、吉林银保监局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信局副局长王旭担任。
(二)分工负责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一名专人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沟通,及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7个服务专项行动的活动方案由牵头部门负责起草,并报领导小组审核。各城区、开发区和有服务企业职能的部门都要形成详细的活动方案,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分时推进
1.负责7个专项服务行动的牵头单位,请于4月12日前将主题服务活动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2.各县(市)请于4月12日前将本辖区活动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领导小组审定。
(四)营造氛围
各城区、开发区、各部门要提前谋划,在“服务企业周”活动开展前向企业征集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在“服务企业周”中进行集中服务,集中解决。专项服务中的内容,要作为各部门重点工作贯穿全年。充分利用“64820429”服务热线,向社会公开收集企业遇到的重大问题,并帮助企业解决。市委宣传部会同市工信局制定宣传方案,重点对支持企业政策、典型事例、优秀案例进行宣传。
(五)务求实效
活动期间要各负其责,把各项服务落到实处,确保不增加企业负担,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多做主动服务,上门服务的工作,并严格执行中央、省有关财务、纪律等相关规定。5月1日前,各专项服务牵头部门及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对服务企业成果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后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