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98J/2019-15999 |
分 类: | 政协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8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58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发文字号: | 吉市工信字〔2019〕2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98J/2019-15999 | 分 类: | 政协提案 ; 其他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9年06月18日 |
标 题: |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58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 ||
发文字号: | 吉市工信字〔2019〕2号 | 发布日期: | 2019年06月18日 |
B
同意公开
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
第58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吉市工信字〔2019〕2号
XXX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市民营企业经济发展的建议》(第587号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对“全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对行业企业进行综合评价、梳理,搭建交流平台,制定引导政策,推动企业间整合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争取更多市场空间”建议的答复
近年来我市通过强化政策扶持、梯次培育、人才建设、素质提升、入规升级、市场开拓等工作,大力促进我市民营企业经济发展。
(一)突出政策引领。加大对国家、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的宣传贯彻和督导落实。充分发挥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专项资金作用,重点用于支持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培育发展,中小企业升级晋档,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出台“好使、管用”的政策措施。2018年1月,我们制定出台了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建立人才培育机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政策落地等九方面,增强企业获得感,大力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快速发展。
(二)突出梯次培育,助推民营企业做大做强。重点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年初我市制定了《吉林市市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建立了市、县两级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机制,市政府领导按行业分别联系包保重点企业,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扶持龙头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培育百户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高、专注于细分市场的市级“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制定实施《吉林市培育“专精特新”民营企业实施方案》、《吉林市“专精特新”民营企业认定办法》。建立了百户“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数据库,省、市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通过政策支持和精准帮扶推进民营企业入规升级,制定《吉林市培育工业企业“入规升级”实施方案》,建立“入规升级”培育数据库。实行月调度机制,实施每户入规升级企业奖励10万元激励机制,推动工业民营企业升级晋档,2018年全市新生成规模工业企业13户。
(三)强化融资服务力度,帮助民营企业破解融资难题。筛选109个 “红名单”企业,鼓励差异化信贷,提高金融服务效率。整合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资源,打造金融服务大厅,力争实现企业寻求金融服务“只进一扇门”;激励担保机构提升担保能力、降低为企融资成本。审批设立了注册资本金20亿元的“吉林市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扩大助保金池业务,目前21户在保企业共计贷款2.4亿元。积极推进种子基金业务开展,2019年1-5月年环城农商行已为15户企业发放贷款3999万元。
(四)突出市场开拓,不断提高民营企业发展活力。通过推进“品质吉货、行销天下”活动,组织中小企业参加国内外各类中小企业博览会,以展会为平台,组织参展企业与域外企业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开展产品经贸交流及产品项目对接会,加强交流合作,帮助中小企业拓展域外市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成长。2018年共组织150户中小企业参加了在上海、香港、广州、沈阳、武汉、成都、烟台、银川等地举办的中小企业博览会,帮助参展的中小企业与域外客商签订订单5.3亿元;与长春百度公司合作,为100户中小企业提供线上市场开拓服务。
(五)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市政府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及企业“建言直通车”平台,市政府领导、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与民营企业家定期开展交流互动,定期分析和解决政商沟通中的重要问题,及时高效地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最大限度激发民营企业家精神,爱护民营企业家资源,重视民营企业家作用。讲好“吉商故事”、宣扬“最美创业人物”,在全社会营造亲商、重商的良好氛围,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二、对“争取国家扶持(或过渡)政策”建议的答复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统筹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相关部署安排,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要求,自2019年5月1日起,企业职工各险种缴费,原则上暂按现行征收体制继续征收,稳定缴费方式,妥善处理好企业历史欠费问题,稳步推进我市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二是稳定现有社保征收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省《关于进一步推动实体经济降本减负的若干政策措施》,对经营困难的企业,依据法定程序办理缓缴手续。对历史形成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参差不齐等问题,严禁自行集中清缴,确保企业社保缴费实际负担有实质性下降。
三、对“关于资金问题”建议的答复
(一)建立完善融资平台。一是以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为契机,加快推进试点城市建设,充分发挥财政奖补资金的引导作用,仅2018年为我市18户企业积极争取省级银企保贷款贴息,涉及贷款金额1.7亿元。二是建立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接入1600户以上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信息,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需求网上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灵活多样的政银企保对接活动。2019年1-5月,全市开展政银企保对接会6次,参会企业176户次,涉及融资需求项目41个,实际发放贷款2.4亿元。
(二)创新金融产品。充分发挥工业振兴发展基金对民营企业股权投资的引导作用。加大助保贷、种子基金和科贷通等政策性金融产品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设立创新基金为科技型、科技成果转化等进行融资。继续扩大 “助保金池 ”、“种子基金”等铺底资金规模,增加合作银行范围,提高贷款放大倍数;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加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平台,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开展应收账款业务。
(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一是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增加信贷投放,争取三年内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新增公司类贷款比例达到50%。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把经营稳健、订单充足、用水用电正常、税收增长情况作为授信重要参考因素。二是发挥好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引领作用,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民营小微企业担保规模,鼓励融资担保公司降低门槛、简化程序、下调担保费率,着力降低民营中小企业特别是重点培育的中小企业融资成本。目前,全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平均放大倍数已达到3.7倍,年平均担保费率已下降到2%以下。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8日
(联系人电话:6204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