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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16-12334
分    类: 服务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16-12334 分    类: 服务保障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6年03月28日

 

吉市工信发〔201634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2016年吉林市工业

节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各重点企业:

为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市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经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16年吉林市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和各重点企业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6327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16327日印发


2016年吉林市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方案

 

2016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全市工业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局将为整个“十三五”工业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奠定良好的基础,为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利用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促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以推进节能项目建设为重点,以实现重点产品能耗对标达标为突破口,按照调结构、抓改造、建机制、强责任的思路,以企业节能为主体,强力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工业节能降耗目标,推动我市工业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二、2016年工业节能目标

2016年,全市规模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同比下降3.9%。根据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对各县(市)区工业节能目标分解如下:昌邑区、船营区、高新区、经开区、蛟河市、桦甸市、舒兰市、中心食品区同比下降4.5%;龙潭区、磐石市同比下降4%;丰满区、永吉县同比下降3.5%

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企业在2016年要全面完成“十三五”期间国家确定的阶段性节能量目标任务。

三、重点工作

()强化工业企业节能、节水管理。在全市石化、冶金、电力、建材等高耗能行业中,对重点企业实行能耗、水耗定额管理,做好跟踪服务工作,确保完成节能节水目标。通过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能源审计和热(能、水)平衡测试诊断,掌握用能(水)水平,查找能源、水资源损失浪费的症结,实施节能、节水措施,提高能源和水资源利用效率。

()开展能耗对标达标工作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国家能耗限额标准,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升级,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落实《关于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鼓励化工、钢铁、电力、建材等重点工业企业创建节能节水型企业和能效“领跑者”企业,通过树立先进企业能效标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高耗能行业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

()组织开展重点用能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坚持以提升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核心,以“节能低碳”为先导,以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培育和壮大一批节能低碳企业,推动我市节能减排。主要着力于推进产品结构调整、优化企业用能结构、推广应用低碳技术、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培育节能低碳企业文化,以万家企业为先导,争取在更广范围内推进低碳行动,促进企业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实施重点节能、节水改造工程。重点实施余热利用、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节能工程,推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能源结构,加快节能技术改造,降低能源消耗。推进中油石化炼油厂热联合热进料优化改造、炼油厂综合节水利用、动力二厂1#-3#锅炉磨煤机综合优化系统技术改造、吉林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风机变频节能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提高节能项目对完成节能目标的贡献作用。

(五)加快市工业节能监测平台建成,实现在线监测企业用能过程的节能管理。以对标管理为依据监管企业用能情况,支持工业企业用能决策、及时分析重点工业领域能耗情况。逐步实现覆盖吉林市重点用能单位、跟踪能源消耗主要环节、掌握能源基础信息、监测各单位的能效状况,达到在线监督管理的目的。

(六)加大节能监察工作力度。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对重点工业企业的电机、配电变压器能效提升执行情况、能耗限额标准贯彻执行情况、燃煤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落实情况、水泥行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督导重点工业企业按照国家、省市工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尽快组织落实,按期完成目标任务。

(七)配合市人大对《吉林市工业节约能源条例》进行专项检查,不断提高工业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推进企业能效对标达标工作的开展,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产品竞争力。

四、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工业节能联动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根据全市年度工业节能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及时跟踪考核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对没有完成节能目标或节能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实行问责。

二是加大节能执法检查工作力度。认真贯彻落实《能源法》和《吉林市工业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把节能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各县(市)区要依据法规,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事件,及时纠正重点耗能企业节能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强化工业节能目标监督管理。加强工业能耗统计调度、监测分析。各县(市)区要及时掌控本地区重点企业能耗情况、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节能目标完成进度,对高耗能企业严格监控,降低能源消耗。市能源利用监测中心要深入企业进行能源利用监测,对重点炉窑、装置(设备)进行节能测试诊断和对标评价,帮助企业完善节能整改措施。按照能耗限额标准的要求,开展基准能耗认定,核定产品能耗,实现产品能耗对标达标。

四是做好节能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节能宣传周”活动,宣传《工业节能条例》和工业企业节能先进典型,积极倡导节能、低碳、绿色的生产方式,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节能主管部门和重点企业的节能管理水平,积极引导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强化节能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