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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13-10563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3年11月18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13-10563 分  类: 综合政务 ; 通知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3年11月18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13年11月18日

吉林市工信局关于

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权力运行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按照市委深入推进“五权”工作实施意见和总体安排,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和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精神,通过扎实推进“五权”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大力倡导和形成“清廉、敬业、和谐、务实、创新、学习”的“六种风气”,为完成全局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三年看吉林,实现新跨越”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领域,推进“改革限权”

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采取“三深化三规范”措施,着力解决权力干预市场问题,推进改革限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贯彻落实吉林市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等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做到“两集中”、“六到位”:部门内部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行政审批处室,行政审批处室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职能、授权、进厅、监管到位。

(二)突出重点环节,推进“依法确权”

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规范自由裁量权为重点,采取“三清三明确”措施,对各项权力加以规范和确认,通过量化、细化、固化权力规则,着力解决权力取得无据问题,推进依法确权。

1、对“权力”规范清理,明确权力具体事项。全面清理行政权力,对没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依据的权力一律取消;确认保留的权力列入“权力目录”,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依据。

2、对“权限”界定清晰,明确权力空间范围。把规范自由裁量权作为权限界定的重点,简化、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缩小自由裁量权的弹性空间。规范建立行政处罚、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

3、对“流程”固化清楚,明确权力运作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权力行使作出程序性规定,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办理主体、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管方式,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突出重点部位,推进“科学配权”

以实现权力结构合理化、权力配置科学化为目标,采取“三分两放两加强”措施,实现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合理配置,着力解决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推进科学配权。

1、从分解制衡入手,合理配置“一把手”权力。制定《“一把手”“五个不直接管”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行政审批、财务、干部人事、项目投资、物资采购等具体工作,形成“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衡机制。

2、从分离职能入手,合理配置部门权力。健全完善“管采分离”、“管审分离”、“管办分离”等制度,使各项权力由不同部门相对独立行使,实现相互制衡。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分离;对公共资源交易,实行主管、办理、评审、监督分离;对政府采购,实行管采机构、职能、财务、人员分离;对行政处罚和强制事项,实行调查、决定和执行分离,有效化解权力行使中的潜在风险。

3、从分岗交流入手,合理配置重点岗位权力。实行审查与批准相分离、定事与办事相分离、承办与监督相分离。围绕权力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排查梳理风险点,将高风险岗位权力进行分解,细化工作流程。采取轮岗交流等方式,适时对重点岗位的干部进行调整。

4、加大市级层面向县(市)区放权力度。落实权力下放的要求,在自上而下分级授权的同时“放权不放责”。对那些虽有法律依据,应由基层行使但一直由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以及虽应由局行使但下放后不影响社会管理、有助于提高效率的权力,下放给基层。

5、加大部门向办事窗口放权力度。行政审批职能部门除了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和由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外,其他审批事项从受理到审批发证,全部下放给办事窗口,杜绝审批项目“明进暗不进”、“体外循环”、“两头受理”等问题。

6、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责任追究和报告评议等制度,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各环节的监督。通过规范约束干部任用动议、推荐提名、考察、酝酿和讨论决定等行为,确保干部选拔任用的质量。

(四)突出重点内容,推进“阳光示权”

以内容、方式和程序公开为手段,以领导班子、重点领域、基层单位和重要岗位为重点,采取“三规范四推进”措施,着力解决“暗箱操作”问题,推进阳光示权。

1、规范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党务、政务及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涉及民生发展、重大决策和公共服务事项,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和难点作为重点,只要不涉及秘密,都要予以公开。

2、规范公开方式。要充分利用网络、报纸、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公开栏等各类媒介,刊播各类政府公告和自由裁量权基准等相关信息,制作便民公示清单,明确工作职责、业务范围、办事依据、审批时限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在局内部,通过本单位网络、内部公示栏等方式,公开“权力运行内部流程图”,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

3、规范公开程序。按照“事前征求意见、事中通报情况、事后反馈结果”的要求,推进行政权力信息的有效公开,推动人民群众的有序参与。

4、推进党政领导班子“阳光示权”。贯彻《吉林市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完善领导班子重大事项议事范围、决策程序和监督措施,在重大决策上,做到“三在先三公开”:调研论证在先、征求意见在先、风险评估在先,公开决策过程、公开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决策执行结果;在干部选任上,对选任职位、资格条件、任用结果实行公开;在重大投资项目上,采取酝酿动议、确定议题、集体表决、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步骤实行公开。

5、推进重点领域“阳光示权”。把项目投资建设、项目资金(基金)申报和使用、组织干部人事变动、政府采购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作为公开重点。

6、推进基层单位“阳光示权”。局属事业单位要比照机关要求积极做好相关重要事项的公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7、推进重点岗位“阳光示权”。围绕人、财、物管理和行政执法等重点岗位,通过排查廉政风险,确定风险等级,形成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通过网络、媒体、公示板等形式进行公开。

(五)突出重要手段,推进“全程控权”

以对权力运行实施多元化监督防控为手段,采取“三控三完善”措施,着力解决权力滥用问题,推进全程控权。

1、强化内部监控,完善权力内控机制。围绕权力运行的关节点、内部管理的薄弱点、问题易发的风险点,制定和完善监督制度,有效制衡权力,健全权力内控机制。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建立分级授权制度,自上而下加强监管,防止越权、擅权、滥权问题发生。

2、强化外部监控,完善民主监督机制。运用行政投诉、信访举报、网络举报、电子监察和民主评议等方式,及时听取和收集服务对象的建议和意见,及时纠正工作失误和偏差。畅通热线电话、网络举报等信息渠道,充分发挥义务监督员和新闻舆论监督的作用。

3、强化科技监控,完善“制度+科技”模式。大力推进科技防腐平台建设,按照市里部署,发挥好牵头单位作用,积极协调相关单位推进网络反腐平台建设。坚持“制度控制”与“流程控制”并重、“人为监督”与“电子系统监督”并重,将现代信息科技手段融入规范权力运行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将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到计算机软件中,实现权力运行网上实时动态监控,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因素干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五权”工作提供根本保证。局党委成立推进“五权”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局纪委发挥牵头作用,协助党委做好全系统“五权”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和推进。

2、明确责任分工,为推进“五权”工作形成有效机制。围绕推进“五权”工作,进行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分工,建立“五权”工作落实联动机制。按照《关于深入推进 “五权”工作的实施方案》任务分解表中责任分工,各责任领导、牵头处室和与部门根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谋划设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牵头处室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参与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3、强化制度规范,为深化“五权”工作夯实重要基础。建立局属处室负责人和事业单位负责人向局党委述廉制度,把推进“五权”工作纳入述廉重要内容,接受干部群众的评议监督。建立“五权”工作检查考评制度,把推进“五权”工作成效作为工作目标管理和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与局党委重点工作一同考核;把对“五权”工作的监督检查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评,并将检查考评结果作为班子、干部评价的重要依据。强化制度执行,对“五权”工作制度执行不力,导致腐败等问题发生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4、完善载体方式,为落实“五权”工作探索科学途径。通过采取“七抓七落实”措施,不断完善七个载体建设,实现“五权”工作的有效推进。抓好教育引导落实“五权”。通过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使机关各级干部自觉增强推进“五权”工作的责任感。抓好制度建设落实“五权”。把制度建设贯穿于规范权力运行全过程,加大制度建设、制度创新和制度执行力度。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落实“五权”。把落实“五权”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的中心任务,以限权、确权、配权、示权、控权方式防控廉政风险。抓好科技防腐落实“五权”。把落实“五权”作为科技防腐的主要目标,将现代信息科学技术运用于规范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抓好纠风专项治理落实“五权”。坚持纠建并举,做到治理一方面突出问题,就规范一方面权力,取得纠风专项治理的长期效果。抓好查办案件落实“五权”。在严惩腐败的同时,注重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实现惩治和预防的有机统一。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五权”。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增强主体意识,强化内生动力,推进“五权”工作落实。

5、搞好结合,注重工作实效。“五权”工作既要突出领导干部和重要权力这个“点”,又要延伸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这条“线”,还要拓展到局机关和事业单位这个“面”。要把“五权”工作与促进工业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推动经济运行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把“五权”工作与服务企业结合起来,推动民营经济腾飞和软环境建设;把“五权”工作与处室、单位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强化“五权”对业务工作的服务保障功能;把“五权”工作与党的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使之相互融合、相互促进;把“五权”工作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之中,努力创造依法行政、规范用权、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6、强化监督检查,为落实“五权”工作提供必要手段。“五权”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方案、有安排、有检查。局监察室将加强对推进“五权”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日常检查与年终考评相结合。采取重点抽查、集中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切实做到对“五权”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全程监督。

 

                   

    201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