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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09-07234
分  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09年08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信局物品管理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2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09-07234 分  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09年08月26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信局物品管理制度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26日
 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及其它物品的购置,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后,一律由办公室购置。

   所购一切物品均要由保管员登记入库。仓库由保管员一人管理,出入库物品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保管员登记,做到件件清楚有着落。

   各部室使用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丢失损坏由部门负责。

   办公用品领取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一般情况,三个月一本笔记本,墨水、浆糊等用品适当配给。

   钉书钉、信封等印刷、发文用品、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取。

   卫生用品如拖布、扫帚等,以旧换新,随时添换。

   个人借用公物必须有借用手续,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用完后返还,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