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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09-07217
分  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09年08月06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信局机关政务工作规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06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09-07217 分  类: 综合政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09年08月06日
标      题: 吉林市工信局机关政务工作规则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9年08月06日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会议管理

第三章……………………………………………文件管理

第四章……………………………………印信、证件管理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六章……………………………………………物品管理

第七章………………………………………打字印刷管理

第八章……………………………………………车辆管理

第九章……………………………………………考勤制度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十一章……………………………………督查督办制度

第十二章……………………………………安全保卫制度

第十三章………………………………………………附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市工信局机关政务管理条例是机关政务的核心,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局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以加强机关政务管理,建立顺畅的机关运行机制为总目的。

第二条:此条例是工信局机关政务管理的基本规范,凡工信局机关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执行,自觉遵守。

第三条:机关政务管理的范围为: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及后勤事务管理。

第四条:机关政务管理在局班子集体领导下统一进行。实行局长分工负责制,重大事项要请示局长或经局班子研究决定;其他副局长侧重负责分管部门的政务管理工作还要负责机关日常事务的协调。

第五条:严格机关工作程序,除特殊情况外不准越级请示、汇报、审批。

第六条:办公室是机关政务管理的主要部门,在班子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机关政务的综合、协调、督查、反馈等工作;工信局其它部门要协助办公室,依据此条例管理好本部门的政务工作。

 

第二章    会议管理

 

第七条:机关会议主要包括: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办公会、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机关大会等。

第八条:党委会议实行季例会制度。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主要研究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任免、班子自身建设、机关自身建设等问题。正式参加会议的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党办主任。列席人员由会议指定。

第九条: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按照党的政治生活准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参会人员包括党委委员、党办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按要求邀请市直机关工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领导参加。

第十条:局长办公会实行月例会制度。主要研究全局重点工作安排、机关工作安排、机关日常工作等事宜。正式参会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列席人员由会议指定。

第十一条:理论中心组学习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特色理论、市场经济理论,学习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我市的经济工作。中心组学习成员每人形成一篇有价值的论文或文章。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为局长、副局长、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第十二条:机关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汇报本处室工作及预报下阶段主要工作,参加人员为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第十三条:机关干部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总结半年工作,部署下半年工作。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会议程序

(一)党委会议和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决定并主持;其它会议由局长决定和主持,局长不在时,由常务副局长决定并主持。

(二)议题收集。党委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根据需要确定议题,并于会前将议题通知党委委员;其它会议议题,由分管各部门工作的副局长收集,提交会议研究、讨论。

(三)印发会议纪要或文件,需经主持的局长签发,由记录人印发。

(四)会议记录等文字材料交负责文秘工作的同志存档。

 

第三章    文件管理

 

第十五条:文件种类

1、《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文号分别为吉市工信发【××××】××号,吉市工信党发【××××】××号。以工信局名义发出的指示、决定、决议、规定或批转下级的重要请示报告和以工信局党委名义发出的有关干部任免通知、党委决定、决议、制度等用此文件。

2、工信局牵头与有关单位联发的文件,文号为吉市工信联发【××××】××号。

第十六条:文件形成程序

(一)拟稿。各部门在得到局长或副局长授权后,方可起草文件。

(二)核稿。以市工信局名义发出的各种文件,在送局长或分管副局长审批签发前,办公室要认真进行审核;其它文件在送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前,由文件起草部门负责人审核。

(三)签发。文件核稿后,填写发文签批单,送授权局长签发。涉及重大事项的发文,由工信局局长签发。联合发文须经所有联署机关的领导人会签。

(四)印制。送印之前,要经由办公室主任签字方可打印。

第十七条:制发文件要留足备用数,并将原稿及打印文件交文书存档。

第十八条:文件接收。由办公室负责接收上级有关部门发给工信局的文件、简报、资料以及有关部门送工信局的文件,负责材料的管理、拆封、登记、筛选、分发、传阅和清退工作。

第十九条:文件传阅。收文当天由办公室主任批示传阅范围,局长及副局长认为需要某部门阅知或阅办的文件,可直接批给文秘书人员安排传阅;须急阅文件要随到随阅,一般应在一小时内阅完,如有需照文处理的应打借条,经文秘书人员同意后,方可借阅。重要文件不得在个人手中隔夜或外出携带;须传阅过的文件,要用钢笔或毛笔在传阅卡上签字,并注明阅文时间;文件阅后,不得横传,应交文秘书人员存查。

第二十条:文件查阅。查阅文书档案,外单位人员须交验县团级以上单位的正式介绍信和身份证,机关内部人员须登记,经办公室主同意后,方可查阅;文书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室外,必须借出时,需经主管办公室的副局长批准,借出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个月;十年以内的党组会议记录、党组生活会记录、局长办公会记录一般不予借阅,特殊情况,须局长批准。

 

第四章    印信、证件管理

 

第二十一条:印信管理。市工信局的印信,由办公室指定专人管理,市工信局党委的印信由办公室管理;使用党委印信由党委书记审批;使用工信局印信由分管局长审批;使用部门印信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五章    财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机关财务管理实行月报表、季统计、半年结算、全年预算制度。月报表即每月初将上个月的财务收支情况以明细形式由办公室呈报主管局长,使之掌握月份的财务收支情况;季统计即以每季度为一个统计阶段,以财务报表形式由办公室呈报主管局长和局长,强化财务管理;半年结算即以半年为结算单位,对半年内所发生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核算。

第二十三条:资金审批权限。对所需报销单据,经会计审核符合财经制度后,由主管财务的局长审批;重大款项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四条:活动支出审批程序。凡属市工信局重大活动、会议,都要由活动主办部门提出经费预算,经办公室会计审核后,交由主管财务的局长审批,重大支出报局长审批。

第二十五条:借款、报销审批程序。需借款或报销时,借款人或报销人须先到办公室填写借款单或费用报销单,由办公室主任、主管财务的副局长审批,审批同意后,财务人员方可办理。借款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3日内,返还票据到办公室,由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找主管财务的副局长签字、报销。愈期不返还,财务人员有权催报,屡次催报不返还者,将从借款人工资中代扣,返还机关公务经费中。

第二十六条:差旅费报销实行超前控制。工作人员公出应事先请示主管局长,经主管局长审批后,告知办公室并办理提前借款手续。返回后要填写差旅报销单。

第二十七条:严格控制办公费用。

办公室统一购买邮票,各部门需要使用时到办公室领取,此外发生的邮寄费不再支付(根据实际情况,特快专递除外)。

1、独生子女药费报销:18岁以下独生子女按实际金额的60%报销,年最高报销金额为500元。

2、局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公费的各种学习班、培训班、会议等活动,其学习、培训期间不再享受出差补助。

3、凡涉及个人晋职、升级、聘任、荣誉、证件所产生的费用一律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报销。如职考、工考、公务员考试发生的报名、培训、考试、教材、答辩、旅差等各种费用。(非党积极分子培训除外)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严禁私自收取款项,各类款项的收取统一交由财会部门。

 

第六章    物品管理

 

第二十九条:办公用品、卫生用品及其它物品的购置,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后,一律由办公室购置。

第三十条:所购一切物品均要由保管员登记入库。仓库由保管员一人管理,出入库物品需经办公室主任批准,保管员登记,做到件件清楚有着落。

第三十一条:各部室使用的办公用品、设备及其物品,由办公室登记造册,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丢失损坏由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办公用品领取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一般情况,三个月一本笔记本,墨水、浆糊等用品适当配给。

第三十三条:钉书钉、信封等印刷、发文用品、办公室统一管理,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取。

第三十四条:卫生用品如拖布、扫帚等,以旧换新,随时添换。

第三十五条:个人借用公物必须有借用手续,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用完后返还,如有丢失损坏,按价赔偿。

 

第七章    公文印刷制度管理

 

第三十六条:市工信局的文件、材料及各业务处室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均由各处室自行完成打字工作。需输出的,统一到办公室打印输出,须外出打字、复印、印刷材料,一律由起草人填写打字印刷请示单,由办公室会计核算费用后到指定地点印制,否则办公室不予结算。

第三十七条:局办公室为各业务处室提供打印机墨盒、打印纸张等耗材。

第八章    车辆及司机管理

 

第三十八条:原则上,局机关车辆为局领导的专职用车,配专职司机,下列情况下可以由办公室协调局领导后派遣车辆:

(一)机关大型会议、活动用车。

(二)上级领导来吉接送站及到基层单位检查指导工作。

(三)联系机关生活福利事宜。

(四)机关工作人员或家属遇有紧急事情。

第三十九条:原则上局领导配车由领导自驾,司机负责车辆清洁保养并按照领导的安排提供出车服务。

第四十条:司机要服从调度,坚守岗位,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及违章行车,保证行车安全,否则后果自负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第四十一条:根据2009年市财政下达我委的车辆费用指标及我委车辆的现状,经研究决定继续实行下列包干制度,以后随财政下达的控制指标变化而增减:

1、每台车每年汽油经费为12000元,按季度配给。特殊情况由委领导视财务状况酌定。

2、修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审查并结算。

 

第九章    考勤制度

 

第四十二条:由人事处、机关党委牵头,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处室在岗情况进行检查,依据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四十三条:因病、因事不能正常上班要请假。病假要有病历、医院证明。各部门负责人请假由分管副局长签批;部门副职和一般干部请假由部门负责人签批。请事假一天由各部门负责人签批;请事假二天由分管副局长签批;请事假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由局长签批。

第四十四条:机关休假由人事处与各部门协商后统一安排,经局长批准后,方能执行。

第四十五条:假期满后,要向原批准领导销假,并告知人事处。

第四十六条:副局长病事假要报告局长,局长病事假七天以上要报告市政府办公厅。

 

第十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七条:保密范围

(一)各级党政部门划密的文件、电报、通报、资料、刊物等。

(二)涉及编制、人事等有关情况和材料。

(三)党委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机关党委会、有关不宜公开的决议、讨论的情况。

(四)有关上访情况及上告信件等。

第四十八条:听取或看到的属于保密的文件,不能乱说乱讲,不该知道的机密不要打听,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场合谈论机密。

第四十九条:涉及保密内容的文件不准出售,一律由机关党委或办公室负责销毁。销毁文件要登记,并要有二人以上监销。

第五十条:机关保密教育、保密检查、保密制度执行,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监督。

 

第十一章    督查督办制度

 

第五十一条:督办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为落实局领导的决策服务,保证全局各项工作部署的有效贯彻落实。

第五十二条:督办工作范围包括;重要文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重要会议决议、决定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催办;其他需督办的事项。

第五十三条:督办工作方式

(一)转办。对有明确承办人、承办部门的督办项目予以转办,由办公室负责转送(告)有关部门办理。由责任者填明拟办意见,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办公室。

(二)协办。对涉及部门和个人较多的督办项目,由办公室牵头,协同有关部门,按照领导批示,共同查办落实。

(三)自办。即按领导指示,各业务处室直接调查办理或处理一些查办事项。

第五十四条:办公室要将领导批办的文件或事项进行登记,并将督办情况及时向领导反馈。

 

第十二章:安全保卫制度

 

第五十五条:办公室负责全局的安全保卫工作,各处负责自己的办公室、工作室、库房的安全。

第五十六条: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办公楼。

第五十七条:每天下班前要检查门窗、电灯是否关好。

第五十八条:经常进行对处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堵塞漏洞,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第十三章    附章

 

第五十九条:机关政务管理条例的执行情况,将作为机关各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评先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于违反条例规定者,视情况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乃至处分。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的解释权在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