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98J/2017-13864 |
分 类: | 行业发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0013513198J/2017-13864 | 分 类: | 行业发展 ; 通知 |
发文机关: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成文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标 题: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7年08月01日 |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市民爆安[2017]1号
各县(市)工信局、区经济局,民爆器材生产经营: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批示精神,按照《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吉安委〔2017〕11号)、《省工信厅关于开展全省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工信安全〔2017〕288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安委发〔2017〕7号)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市工信局制定了《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市工信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市民爆行业安全管理办公室决定,于7月至10月底在全市民爆行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红线”意识,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围绕“查思想认识,查安全管理,查隐患整改,查责任落实”的总思路,坚持行业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属地督查相结合,充分发挥行业安全生产专家技术支撑作用,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全流程、全天候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生产隐患,彻底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事故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组织领导
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市民爆行业生产经营企业 和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
(一)对企业层面检查内容
对民爆行业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情况;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情况;重点危险部位、自动控制及防殉爆、生产现场及仓储库区管理等情况;对山洪、泥石流及高温、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预防与应对措施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情况;安全岗位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二)对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层面检查内容
1.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部署启动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情况;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落实等情况。
2. 严格监管检查情况。重点检查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执法情况;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受理群众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3. 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落实双重预防机制,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 加强民爆行业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工民爆行业应急预案编制情况;指导民爆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情况。
四、检查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工业企业要对照企业层面检查内容,建立清晰、明确、具体的岗位安全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标准、安全工作流程、岗位责任清单等岗位责任基本内容,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自查阶段要紧紧盯住岗位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纠的闭环管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按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自查人员在自查报告上签字后分别报属地工信主管部门。
(二)行业检查。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民爆企业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问题督促企业进行全面整改。
五、时间安排
自2017年7月至10月,在全市民爆行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部署动员,自查自改(7月至8月)。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同时要对照本级工信(经济)主管部门层面的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改。
(二)深入检查,集中整治(8月至9月)。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组织检查组深入属地民爆企业开展检查,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三)协同推进,巩固提高(9月至10月)。各县(市)工信、区经济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确保大检查工作收到预期成效。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全市民爆行业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切实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真正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各县(市)工信、区经济部门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主要领导既要挂帅,更要出征;各生产单位要切实承担和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深入实施“五个一”工程,真正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要严格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强化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无论是什么人、什么职务,对触碰安全“红线”,都必须坚持零容忍,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依法查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
(二)监管到位,全面覆盖。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对民爆行业企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彻底消灭死角和盲区,并对查出的隐患列出清单。针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要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家智力支持作用,组织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科学排查治理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扎实成效。对隐患排查走过场、治理不到位、监管责任和工作不落实的,在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追究单位和部门的领导责任。
(三)协调配合,履职尽责。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积极配合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属职责范围内的,要立即组织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限时限期整改落实。
(四)确保实效,及时报送。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请于8月5日前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联络员报送市局质量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要及时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情况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送市质量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工信、区经济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大检查总结报告报送局质量处(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刘贵岭
联系电话/传真:0432-62068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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