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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18-11828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标      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工信字〔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索  引 号: 11220200013513198J/2018-11828 分  类: 人大代表建议 ; 其他
发文机关: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标      题: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吉市工信字〔2018〕1号 发布日期: 2018年05月28日
                                                                                                                                                                                          A  )

 同意公开               

 

对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3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市工信字〔2018〕1号  

***代表:

您在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政府进一步为企业减负、优化企业发展环境的建议》(第36号建议)收悉,我局积极与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等部门沟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政府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企业减负、优化环境方面的政策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普遍性降费政策

坚决执行国家、省关于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的政策文件,确保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取消、停征和降低收费标准的各项收费政策,近几年累计减轻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收入14963万元(其中:2015年取消、暂停收费项目11项,减负768万元;2016年取消、暂停收费项目25项,减负5429万元;2017年取消、暂停收费项目20项,减负8766万元),减轻企业发展运行成本成效明显。

(二)建立收费目录清单刚性制度

经过近几年的清理,截止2017年,全市行政性收费由49项降到31项,涉企行政性收费由32项降到17项,经营性收费由36项降到31项,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性收费由21项降到19项,保留下来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均属于国家和省依法合规设立的项目,并已实行动态调整的目录清单管理,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在为企业缴费提供政策依据的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清理涉企保证金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文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清理涉企保证金。清理后的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四)积极争取用电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抓住我省售电侧改革试点建设机遇,多次与省发改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等部门进行对接,帮助企业争取省、市用电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生产成本。2017年为我市30户用电大户争取用电补贴6800万元;推荐25户企业纳入省直购电试点,比去年增加10户,节约用电成本5200万元;为我市碳纤维企业争取省专项用电优惠政策,并出台我市碳纤维企业用电奖补政策措施,为碳纤维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1500万元。以上政策合计为企业节约用电成本1.35亿元。

(五)全面推进“只跑一次”改革

今年年初以来,我市本着服务零距离、高效率、高质量工作要求,按照一个目的一项原则一套规范三个一准则,扎实推进只跑一次改革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78个部门单位共梳理出事项3774项,公布的只跑一次事项已达到3227项(其中第一批2307项,第二批920项),占比85.5%

(六)突出政策引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围绕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降低经营成本、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建立人才培育机制、支持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保障政策落地等九方面,制定出台了《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吉市政发〔20181号),加大了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

(七)全面推进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建设

以建设国家产融合作试点城市为契机,制定印发了《推进吉林市产融合作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吉市政办发〔2017〕53号),用三年左右时间,建立产融合作服务平台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创新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服务载体发挥产业基金作用等几方面开展各项工作,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继续跟踪国家和省普遍性降费政策情况,督导相关收费单位和部门严格落实,对于落实政策不力的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收费告诫和约谈,情节严重的依法做出行政处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二是继续完善涉企收费清单刚性管理制度,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实现“收费项目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的工作目标。

三是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适时开展涉企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等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及时查处和纠正阻碍企业良性发展的违规收费行为,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让企业真正享受到应当享受的优惠政策。

四是进一步深化售电侧改革试点,扩大市场交易用户范围和交易电量规模。经积极组织申报,2018年我市纳入省直接交易试点的企业共39家(其中新增直接交易用户15家),纳入省直购电试点园区共2家,分别为吉林经济开发区和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区。

五是继续推进“只跑一次”改革,编制面向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受理标准化程序手册》,以及面向群众的《行政许可、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统一受理标准化办事指南》,并督促各审批部门建立事项受理标准化制度,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果。

六是进一步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吉林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推进落实《吉林省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吉林市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建立民营经济发展日常调度机制、议事协调机制、督查考核机制,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七是加快建设产融合作试点城市,重点建立吉林市产融合作服务平台,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鼓励工业企业上市融资,扩展“助保金池”和“种子基金”融资功能,充分发挥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功能,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作用,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能力。

最后,再次对您的建议表示感谢,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企业减负及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工作,为全市经济发展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8年5月14日

 

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孙智明  62031592